华为扳倒美国思科 中美知识产权之争中第一胜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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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 12:14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舒彤)用了一年半时间,中国华为在思科的大本营美国取得了体面的胜利。 美国当地时间7月28日,华为公司、思科公司、3COM公司向得克萨斯州东区法院马歇尔分院提交了终止诉讼的申请,法院遂签发法令,终止了思科对华为的诉讼。
至此,这场被炒得沸沸扬扬的跨国知识产权案以和解告终。 去年春天,“思科诉华为案”成为一个全球性的事件,在双方民族主义的情绪中,华为在全球“开战”阻击思科,使中国本土电信商和欧洲众电信巨头都出了一口气。当时,本案被业内形容为“中国高科技知识产权领域的第一场胜仗”。 一个是全球最大的网络设备制造商,一个是中国年轻的网络设备制造商。思科占据着全球垄断性地位,市值1000多亿美元,年收入近200亿美元,几乎比华为高一个数量级。而且战场不在中国。 在这场全球化的残酷对决中,华为孤军作战且创造了“神话”,和解其实就已经是胜利。 同时,一个全新的判例也随之诞生,思科今后不得再就此案提起诉讼或就相同事由提起诉讼。 华为也作出了让步,已同意修改其命令行界面、用户手册、帮助界面和部分源代码,停止销售诉讼中所提及的产品,在全球范围内只销售经过修改后的新产品,并已将其相关产品提交给一个中立的第三方专家进行审核。 “此次诉讼的完成,标志着知识产权保护的一次胜利。”思科系统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法律顾问马克.昌德勒对撤销诉讼表示满意。 华为的新闻发言人傅军则“针锋相对”地表示:思科的一些表态违反了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华为主动对有争议产品进行修改,只是为了避免争端,并不是华为侵犯了其他公司的知识产权。 目前,思科75%的销售额均来自路由器和交换机产品。尽管华为目前并没有对该领域构成严重威胁,但在未来几年内,凭借其日前与思科的劲敌3COM公司组建的华为-3COM公司,仍将会对思科的市场产生极大影响。 思科诉华为案备忘录 2003年 1月23日,思科起诉华为,要求其停止侵犯思科知识产权。次日,华为出面反驳。 2月7日,华为宣布停止部分被指侵权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销售。 3月14日,思科拒绝对华为涉嫌窃取其商业机密研发类似产品进行进一步刑事调查。 3月18日,华为一名前雇员在递交美国联邦法庭的文件中声称,华为抄袭思科,连瑕疵都一样。 3月19日,华为否认剽窃思科的知识产权,并指控思科出于垄断市场的目的诋毁华为形象。 3月20日,华为与美国3COM公司联合宣布,将组建合资企业。 3月25日,3COM公司CEO为华为作证,称华为没有侵权行为。 3月26日,思科坚持要求美国地方法院下令禁售华为产品。 4月14日,华为回应思科指责,声称早已采取有效步骤从美国市场上撤回那些产品。 6月7日,美国地方法院判华为停止使用有争议的源代码,但认为思科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华为抄袭。 6月10日,思科、华为互不相让,分别称将继续寻求法律手段解决和保护公司正常权益。 6月11日,3COM要求裁决与华为合资的产品没侵权。 10月1日,思科、华为达成初步协议,同意在独立专家完成审核的过程中中止诉讼,暂停6个月。 2004年 4月6日,思科申请继续延期审理该案6个月。 7月28日,思科与华为最终达成和解。
(北京晨报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