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风暴袭击农发行 65亿粮食收购专项贷款失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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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 11:26 《财经时报》 | ||||||||||
本报记者 任可 一场“核查风暴”,正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动干戈地进行。 《财经时报》获悉,中国银监会近期已对各省银监局下发文件,要求对农发行进行全面核查;各省银监局除了全面核查省级农发行,至少还要抽查农发行一家市级和一家县级
据了解,这次核查时段为2003年1月至2004年6月30日,核查内容包括各项业务发生额及余额、各项业务每笔贷款、市场准入情况、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表外资产、所有者权益、新增亏损挂账、内控制度等。 “这种全面的业务检查以往很少进行。”一位省银监局的工作人员坦陈。 人们还注意到,本周二(7月27日),农发行行长何林祥已经悄然去职。原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郑晖接任农发行行长。 农发行内部人士多认为,何林祥不再担任行长是由于年龄到期而卸任。但一位接近国家粮食局高层的人士指出,何此时去职,恰与农发行正在展开的一场“核查风暴”在时间上吻合。 “粮食状元”的糊涂账 作为全国的粮食生产“状元”,吉林省尤其受到关照,银监局将对全省、市、县各级农发行逐一全面核查。 吉林多年来人均粮食占有量、商品率、调出量一直居全国首位,商品粮年平均库存量在250亿公斤以上。 今年5月,吉林省粮食局按国家粮食局的要求,刚刚完成对全省所有粮食企业的库存清查工作;同时,国家粮食局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质检总局、农发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等对吉林、黑龙江两省粮食库存的抽查工作,也刚完成。 在《财经时报》得到的一份吉林省农发行配合省粮食局对粮食企业粮库摸底的自查文件中,一串串数字尤为刺眼。 截至国家确定的核查截止日——2004年3月31日,吉林省粮食局的自查报表数据显示,企业统计账面粮食数量261.7亿公斤,企业实际清查粮食数量206.1亿公斤,账实差额55.6亿公斤;其中粮食损耗29.6亿公斤,粮食销售未入账26亿公斤(挤占挪用14.8亿公斤,正常销售10.8亿公斤,因灾借粮0.4亿公斤)。 农发行核查的情况是:截至2004年3月31日,银行台账(即银行账面)库存数量250.6亿公斤,实有库存205.5亿公斤,少45.1亿公斤。 这组数据说明,吉林省粮食企业的粮库账实不符,实际库存比账面库存亏45.1亿公斤;按每公斤1.5元的市场价计算,意味着农发行约65亿粮食收购专项贷款已经化为乌有。 吉林省农发行另一份文件对此次核查的结论是:粮食企业严重账实不符,亏库数量较大,挤占挪用问题突出。 实际上,粮食系统造假痼疾,地方政府并非不曾察觉。 今年4月7日,吉林省政府召开全省核实粮食库存工作会议,副省长杨庆才在会间承认,近年来,吉林在粮食库存管理上,少数企业为套取补贴,销售不及时走账,有的甚至虚报粮食库存数量,导致粮食库存账实不符的问题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省粮食库存统计的准确性。 有关专家认为,这些历史积累问题管涌般暴露,反映了地方政府和粮食企业可能试图借改革“甩包袱”。 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刘尚希教授将这种现象比喻为“风险大锅饭”——“每个经济主体都想得到利益,想把风险转移出去,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这种心态是正常的;但由于现行体制的缺陷,原来应承担风险的主体利用体制漏洞把风险转移出去,结果导致买单的是国家财政,使用纳税人的钱添窟窿”。 有关专家同时透露,一些地方粮食系统并没有真正储备粮食、收购粮食,而是搞假收购,空仓就向国家要储备钱;有的则私下向粮商倒粮,“空手套白狼”获得两份收入。 企业套取资金手段 在吉林省农发行的有关文件中,部分企业套取资金所采取的各种手段,尤其触目惊心。 比如,收购粮食不入账,虚做销售业务;收购环节“让水提”(即收购时不按照国家要求的粮食含水量的等级标准入库,而以高于规定的水分等级标准入库,从而获得超储补贴,致使企业非合理损失损耗增加),等等。仅长春地区6年来通过“让水提”等手段收购粮食,造成亏库约7.4亿元。 部分粮食企业存在利用粮改政策套取资金的倾向。如磐石、吉昌、三棚等市的企业,为把462万公斤粮食纳入账外,虚做销售业务,对应科目直接体现为经营费用没有原始凭证。全省目前发现有5个县市、19户企业存在此类问题,涉及粮食数量1677万公斤。 同样,政府为保证农民增收,每年收购期间都给粮食企业下达收购任务,制定收购时间;粮食企业为获得超储补贴,也愿意多收粮,特别是在保护价低于市场收购价的情况下,企业为多收粮,普遍采取“让水提”等收购做法,使烘干后的粮食减量较多。 曾在东北粮食企业进行调研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主任谢杨分析说,客观来看,吉林、黑龙江的库存挤压水分就较高,因水分降低造成的亏空,这笔账难以计算得很清楚。 比如玉米,收获期含水量25%,但有的地方按18%储存,最后又按12%的水分(2001年国家新的储粮标准出台,国家规定储存时自然蒸发水分降低至12%)出库,延续了很多年,吉林、黑龙江还宽限到14%执行,到现在这仍是一笔糊涂账。 谢杨认为,关键的问题更在于农发行的钱通常是央行再贷款,等于老百姓的储蓄存款;这意味着粮食库存亏空的负担要全社会来负担,这比粮食问题本身蕴涵的风险更大。 农发行难辞其咎 一份吉林省农发行内部的文件显示,粮食库存亏空,农发行自身在信贷监管上存在重要问题。 其一,在信贷监管上,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和政策不力。这次库存检查反映出的挤占挪用粮食销售回笼贷款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粮食局(收储公司)账户直接支付的,各行对粮食局(收储公司)账户没有认真监管;另外,尽管上级行三令五申,但各行仍存在粮食出库银行不及时登记台账的问题。 其二,定期查库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信贷员没有定期查库,有的查库记录与实际库存情况不符;有的查了库,但没有核对企业货位,企业粮食已出库一两个月,仍没有销记仓单和登记台账,造成账实不符。 其三,从库存检查情况看,各行发现问题虽然报告了当地政府,也向粮食部门提出意见,但态度不够坚决,亏库挤占挪用收购资金问题仍不断发生,使上级行失去解决问题的有利时机。 农发行有关《粮食购销管理办法》中,对粮食购销贷款的管理原则是“钱随粮走,购销贷还,全程监管,封闭运行”。农发行一位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农发行对粮库的监管有三个环节:收购报账制——粮食收购价格多少,存到哪个仓库,按“收一斤粮给一斤粮的钱”的有关政策发放后续贷款,核打码单,库贷挂钩;销售环节——要求出具出库报告,明确销售对象、出库价格、数量,哪个仓出;查库环节——信贷员要经常深入企业检查库存,监督出库,要求定期查库。这些都有严格的规章制度要求。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仅靠人进行监督,管理弹性太大,手段比较软弱。比如,粮食企业挪用农发行收购资金的现象很普遍,缺乏相应法律手段制裁,企业屡查屡犯。同时,国家《政策银行法》对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地位也迟迟没有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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