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建三:国有和民营金融机构可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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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 11:16 亚太经济时报 | |||||||||
□成建三 近来媒体较多关注民营企业在宏观调控下的融资问题。其实民企融资难不是一个新问题,中国资本市场有制度性缺陷,多年来无论政府还是学界,无论从政策层面还是操作层面,都试图去解决这一问题,但至今成效不大。
对政府来说,相比之下,国有金融机构的改革显得更为紧迫,相信在国有金融机构的改革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之前,民企融资难的问题很难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这里有一个改革的理念和思路问题。在当前中国的金融环境下,国有金融机构掌握着大部份的金融资源,但体制上的缺陷使得它无法为多数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流行的观点认为,如果大力发展民间金融机构,有可能影响到国有金融机构的改革。所以,要先解决国有金融机构的改革,等到国有金融机构的改革取得一定成效,再来发展民间金融机构。在这样一种改革的理念和思路下,民间金融机构的发展将是十分困难的。实际上,这是一种比较简单的、直线思维的改革理念和思路,如果继续采取这样一种的改革理念和思路,不仅民间金融机构不能健康发展,最终连中国的金融体制和经济体制都难以健康发展。 无论从市场经济的理论还是从实践上看,民间金融机构都应该是一国金融体系的基础。民间金融是在一种与市场更自然的关系上发展起来,现在国际上的大银行、大机构基本上都是民营的,如成立于1694年的英格兰银行就是由企业家私人合伙成立的,当时只是一种钱庄的性质,直到1964年以前都是私营的,后来才成为世界上最早的中央银行。 过去20多年中国的市场化改革,民营经济的发展是一大亮点,但是民营金融机构却一直发育不良,导致整个资本市场功能畸形、发展扭屈。现在体制上的问题多多,主要的一点,是忽视了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特别是大量各类型的中小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 从国际上看,凡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内部,都有一个由少数大银行和一大批中小银行形成的金融体系, 如美国就有2万多家小银行,意大利有9万多家,它们分工合作,提供各种金融服务,保证经济的健康发展。其实,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和改革国有金融机构是可以同时进行的。 从今后金融业发展的趋势来看,经过改革的国有金融机构主要的服务对象,仍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其主要服务对象也不会主要放在大量的中小企业上。因此,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业发展空间是非常大的,而这一块市场空间,也只有通过大力发展民间金融机构来弥补。 当前中国的民营金融机构在不规范的背景下已经发展到了一个相当大的规模,与当年的民营企业一样,民营金融机构的存在和发展是不可阻挡的。我们不能寄希望于现有的金融机构来解决民营企业的发展,而只有通过大力推动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来解决民营企业的发展问题。要把发展民间金融机构看成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它关系到中国金融市场和金融体制进一步的改革和发展,也关系到中国经济进一步的改革和发展。 当前应该做的是,不仅从政策上、更要从法律上确立民营金融机构的身份和地位,通过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去推动和规范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让民营金融机构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合法地占有一席之地,从而在基础上、体制上去完善中国的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宏观经济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