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禾强制拆迁事件正式启动刑事问责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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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 07:52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罗昌平) 今年6月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有关问题,同意湖南省对嘉禾拆迁事件有关责任人所作出1的严肃处理。 据报道,经湖南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嘉禾主要官员受到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分。
昨日,湖南省检察院一位不愿透名的检察官对记者表示,“上次是行政问责,这次我们正式启动了刑事问责程序。” 省检察院渎职侦查局一负责人带队调查 湖南省检察院上述检察官介绍,此次调查组由湖南省检察院渎职侦查局一名负责人带队,另组织了8名专案人员参与。 嘉禾县检察院助理检察长郭照光透露,此次调查工作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其一是嘉禾县委、县政府原主要领导人、县各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是否滥用职权行为。 今年4月21日,嘉禾县政府对李会明房屋实施强制拆迁,县人民法院出动200多人参与强拆行动。当天,李会明、李爱珍夫妇站在房顶上抵制拆迁,被警方拘留。5月14日,县检察院向李湘柱下达“逮捕证”,称其父母李会明、李爱珍已被依法逮捕,罪名是“妨害公务”。此前,因未完成“四包”责任,李会明的儿子李湘柱被免除公职。 5月25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派人赶到嘉禾,就3名拆迁户被逮捕一事展开调查。此后不久,纠正了当地错误拘留并逮捕拆迁户的做法。 “此次再调查不仅仅是纠正错误,而是要调查在这一过程中谁在利用行政手段干预司法机关,谁涉嫌滥用职权。”湖南省检察院那名检察官说。 郭照光介绍,此次调查所涉的第二大内容,就是原嘉禾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是否玩忽职守”。“这一条又包括涉及国有资产流失和税收流失两个方面的内容。”郭照光说。 据他介绍,此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湖南省检察院主办,郴州市检察院协办。 据已披露的消息,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占地12万平方米,其所在位置是嘉禾县一类用地,商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每平方米为900元。但项目每平方米土地仅以808元成交,如此计算这片土地总价格为4808.576万元。而嘉禾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夏社民证实,真正上缴给县级财政仅63万元,相当于4800万元的1.3%.嘉禾县财政局一位官员透露,根据局里新近计算的一笔账:按之前的政策办,其中国土转让至少造成4000多万元流失;因珠泉商贸城项目的税收也是一笔固定数包年,至少造成上千万元税收流失。两者加起来已超过6000万元。 受害者与政府官员相继接受调查 “7月27日下午3点,省检察院的同志找了我两个多小时。”昨天,李静在电话中告诉记者。 李静原本是嘉禾县人民医院急诊科的一名护士。因为父母的房子建在开发商划定的拆迁范围内,2003年9月29日,她收到了嘉禾县人事局下发的珠泉商贸城拆迁户“四包”责任工作通知书。因未做通父母的思想工作。10月份,她被停薪停职。湖南省政府、建设部联合调查介入事件调查后,她于5月22日恢复原职。 据李静介绍,27日的谈话在嘉禾县检察院渎职办事科进行,参与面谈的两名湖南省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出示了其工作证。 面谈之前,办案人员要李静签署一份“证人须知”,称此次调查不同于上次,已启动了刑事问责程序,受调查者必须对自己所说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据知情者透露,嘉禾县公安局、县检察院以及城关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均接受了调查。嘉禾强制拆迁事件的刑事问责结果不日将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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