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将部分退出公立医院 社资控股最高可达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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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 05:03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张起卫) 国资将逐步退出公立医院,更多的社会资本被允许进入这一最后的禁地。 这是卫生部正在制定的《医院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主旨。记者昨日获悉,该《意见》将有望在未来几个月内公布。
根据这一新政策,国有医院的产权将发生根本性变化。在政府所属医疗机构中,国有资产的持股权不低于51%,这意味着社会资本将被允许进入公立医院。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科教文卫法制司副司长宋瑞霖日前透露,中国的医院已经进入产权制度改革的阶段,改革的下一步就是要从扩大院长责任制和医院自主权向医院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发展。 这一表态引起了业界的强烈关注。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昨天表示,这是一个部委规章意见,如果讨论通过,将由卫生部部长签发批准,再下发各个卫生局执行。以后再有医院进行股份改制或新成立合资医院,就可以参照执行了。 全国人大的立法专家万其刚告诉本报记者,目前,这个《意见》只属于部委行政文件,类似于行政指令,并不需要人大常委会批准,只要相关部委领导批准即可,因为它还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法律。 在2004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曾强调,下一步要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公立医院的产权制度改革方向已经明确,国资将“大踏步”后退,产权将是医改的突破口和重头戏。 为此,“2004年中国医院改制暨医院管理层持股高峰论坛”将于8月初在北京举办,卫生部、国资委、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负责人都会出席,而已成功改制的医院院长的演讲亦是重头戏,讨论的重点放在“国家医院改制重点与难点”和“医院管理层持股解决方案”。 中国在2000年已推出医院分类管理,把原有的医院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院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将进一步细分政府办医院和社会资金办非营利性医院与营利性医院。 国资在退出公立医院后,将把更多的精力用于全民的基本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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