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立法时机已经成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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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 02:39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刘黄北京报道】 专家认为,建议全国人大能够考虑尽快出台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法律或具有法律等效的决定,以保证非公经济长期、稳定、有序的发展,目前这一时机已比较成熟。 近日,国务院召开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
专家称,国务院召开这次座谈会是非常必要及时的,但重要的在于采取措施落实。同时,更应有法律框架来保证温家宝同志所要求的“切实保护私有财产权,使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实现公平竞争?,保证全国各地的非公经济长期、稳定、有序、均衡的发展。因此,专家建议全国人大考虑尽快制定有关法律,或者制定具有法律等效的对非公经济发展的决定或意见。 专家称,几年来,我们在扭转长期以来对非公经济的观念转变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同时在清理不利于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方面,也正在积极加大工作力度。 目前在国家大政方针的大力推动下,我国30个省份绝大多数都制定了保护、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积极清理明显阻碍其发展的有关规定,在一些具体的法律中,也有了对私有经济的保护条文,比如《刑法》对个人财产保护上做出了修改:过去在处理对民营企业财产侵犯时,按经济纠纷处理,往往采取调解办法。而现在修订为:侵犯公、私财产都属于侵犯财产罪,国家刑事法对种类行为予以打击,对因此造成的损失予以保护。据此,专家称,目前由全国人大组织制定有关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决定或意见的时机已经是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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