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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10月1日起物业收费要明码标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 23:06 CCTV《经济信息联播》

  现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费从几毛钱到几十块钱不等,很多业主并不明白这笔费用到底应该换来什么样的服务,由此引发的纠纷也不在少数。不

  过,记者今天了解到,从10月1日开始,小区物业提供的所有服务都必须明码标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收费依据等都必须让业主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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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昨天印发了《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在向业主提供服务时,必须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采取公示栏、收费表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以及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也不能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对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也要在双方约定后以适当的方式向业主进行明示。同时,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电、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也应实行明码标价。

  《经济信息联播》播出时间:

  经济频道每天:21:0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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