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方向:个税缴多少要看家庭状况而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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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 15:36 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和《广州日报》报道7月27日,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说,下一步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是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专家称,新个税税前扣除项目,要考虑百姓具体家庭情况的不同而增设,如去掉家庭人口的赡养负担、子女上学、住房等费用。 现状现税制可能致不公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制定的,实行工资薪金按月征收,其他收入分项征收的做法。 专家认为,随着客观情况变化,继续采用现有个税征收方法,可能导致税负不公:如由于纳税人收入来源不同,征缴次数不同,收入多的人纳税少,收入少的人却纳税多;再如对同样收入的纳税人,负担不同,而费用的扣除额相同。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杨卫华教授称,我国过去长期实行低工资、广就业的制度,百姓作为工资部分的收入不多,其他收入以住房、医疗、电话、用车等公共福利的形式表现。仍采用现有个税征收标准,将会带来一系列不公平现象。此外,物价上涨,800元的个税起征标准若不变,等于变相扩大了个税的征收面,实际加重了百姓的税收负担。 改革负担重应少缴税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有专家指出,现有个税工资薪金税率比较高,改革后将以综合征收为主、分项征收为辅,工资薪金的最高税率也应降低。 同时,目前税前扣除项目太少,只扣除了养老、医疗、公积金等几项,而社会保障、家庭人口的赡养负担、子女上学、住房、交通通讯等费用也应考虑扣除,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之中。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杨卫华认为,中国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如果纯粹以个人收入来确定其纳税水平,而不顾其家庭实际情况,如:赡养人口数、有劳动能力人口的就业情况等,是脱离实际,不符合我国国情的。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行新个税制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现在要努力改进税收征管手段。 相关新闻:企业债券利息应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昨日称,个人投资者购买企业债券,持有到期后取得的利息收入,均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国债\(国库券\)利息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