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企业债券所获利息收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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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 10:22 华商网-华商报 | ||||||||
据新华社电 近来,有许多投资者询问企业债券利息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昨在接受采访时,就个人投资企业债券所得利息缴纳个税的相关事宜作了详细解答。 问:个人投资企业债券取得利息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说:平常人们所说的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目前,企业发行的债券品种较多,如国电总公司发行的电力债券、三峡总公司发行的三峡债券等均属企业债券。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从1980年9月10日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来,个人取得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一直作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投资者无论是在一级发行市场还是在二级市场购买企业债券,持有到期后取得的利息收入均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利息的机构负责代扣代缴。此外,个人投资者持有的企业债券在债券到期前转让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产生的差价收入,应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问:个人投资企业债券有没有免征个人所得税照顾? 答: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国债利息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缴个人所得税。其中,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我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即国库券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对于一些经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以企业债券形式筹集部分建设资金或经营性资金,则不属于免税债券范畴,因此,对个人投资企业债券没有免税照顾。 融资市场化是下一步改革的方向 又讯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姜伟新昨表示,这次投资体制改革在融资市场化方面迈出了一大步,融资市场化将是下一步努力改革的方向。《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强调,要进一步拓宽企业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允许各类企业以股权融资方式募集投资资金。国家将选择一些收益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试点,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募集建设资金。《决定》本身对企业上市问题,并没作出很具体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