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个人企业可冠省名农村小贩免登记不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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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 06:23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郑州7月28日电 (记者 韩俊杰 通讯员 王晓凡) 今天,河南省工商局说,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和收取有关费用。 这是该省改革市场准入制度、大幅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的举措之一。新文件对现有制度进行了较大突破。
此次,一个沿袭20多年的做法被取消。过去,工商局长期依据企业投资主体的行政级别、注册资本(金)的多少来核定企业的名称,不允许企业随意冠省名。以后,不管资金多少,只要符合条件,河南的个人独资企业都可申请冠省名。 此次,河南变“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允许企业先办一个筹建期为6个月的临时营业执照,边筹建边审批。 今后,企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将只有49个字,即“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今后,河南允许企业实行分期缴付资本(金),并允许个人和境外经济组织和个人兴办合资、合作企业。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都可进入。“目前,实施办法正在完善中。”河南省工商局副局长杨文生说,“预计到今年10月,此次改革将进入操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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