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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就开药店暂行规定举行听证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 23:31 CCTV《经济信息联播》

  开个药店应该具备哪些条件?今天,北京市药监局举行听证会,就新起草的《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征询意见。

  暂行规定提出,今后开办药店应与已有药店之间具备350米的距离。药店使用面积要在100平方米以上。一些代表是市民对此表达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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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会代表王锦霞:目前,好多市场药店已经开的差不多了,再有350米距离限制,其它企业或者各路资本想要进入这个市场应该有一定困难,北京这些品牌连锁要想开新的药店实际上也是受到一定限制。

  旁听市民:现在它要求100平米,我觉得还是大了一些。对网点来说限制还是比较大的。

  目前全市药店已经超过1300家,北京药监局负责人表示,以前,在北京开药店是通过招标,这次制定的规定,就是想改变以往竞标方式,通过一个透明的标准,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和具体操作。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方来英:市场是摆在这里的,标准摆在这里,作为投资者,你来自己分析,你符合这个标准,你能不能开业,这不是我政府要考虑的。你只要符合这个标准,我就同意你开业,但这个店最后结果是你来考虑的问题。

  北京药监局将整理代表的意见,对规定做进一步修改后,在8月底出台。

  《经济信息联播》播出时间:

  经济频道每天:21:0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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