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提高质量和效率 九项措施完善税收征管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 00:50 中华工商时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7日电】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今日表示,税务系统将采取九大措施,着力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在27日召开的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上,谢旭人说,几年来,全国税收收入保持了
一是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做好减免税审批工作,绝不能越权减免税。实施各项税务行政许可。 二是依法规范机构设置。对不规范的外设机构必须尽快撤销,或改为内设机构,适当调整管理职能。 三是合理界定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税务稽查和法律救济等税收征管内容的职能。密切国、地税局协作。及时交换纳税人户籍信息、相关税种收入数据和税务稽查信息。 四是加强与银行、国库的联系,及时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等信息,定期公告欠税情况,加大清缴欠税力度,依法加收滞纳金。 五是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按片负责对纳税户的税源管理工作。 六是大力查处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它可抵扣票,以及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的案件。 七是加快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实现各个系统之间的信息联通、信息共享。 八是改进纳税服务。落实公开办税,推行“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 九是强化内部执法监督。重视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执法行为的事中监督,强化对执法行为全过程的事后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