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33亿元 全国最大案再出新疑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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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 14:12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丽锦 通讯员 许永俊) 在一审被判死刑后,我国最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主犯之一吴芝刚在上诉期间,供出了他昔日的同事、此案的又一同案犯朱某。犯罪嫌疑人朱某案发前在海淀国税局征管科负责防伪税控发票工作,她被供出曾一次收受20万元。日前,朱某已被审查起诉。 2003年11月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审判处被告
宣判后,吴芝刚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在二审中举报了他的同事朱某。举报信随后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转至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随后,检察官前往秦城监狱多次提讯吴、陈二人,并从银行调取了朱某涉嫌受贿的全部材料。 经查,犯罪嫌疑人朱某在吴芝刚、陈学军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中,自称在其负责的读卡环节因工作疏忽,为吴芝刚等人读卡,造成百余份电脑版增值税发票损失。 2000年10月,吴芝刚就找到在国税局征管科负责防伪税控发票工作的犯罪嫌疑人朱某,请求她帮忙将已被停售发票的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IC卡变更为未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的某图文设计公司所有,以便该公司购买发票,并承诺给予朱某感谢费。朱某于是非法将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IC卡中的纳税人识别号和发票购买收据上记载的纳税人识别号更改为某图文设计公司的纳税号,后又多次帮助吴芝刚非法读取该IC卡,将卡中内容清零、重写,逃避税务检查。 2000年10月至11月期间,共计百余份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某图文设计公司名义开出。吴芝刚、陈学军为感谢朱某的帮助,分别将出售发票所得的20万元存入朱某提供的其个人的建行储蓄卡内。 另据了解,早在法院在对陈学军、吴芝刚宣判前,就有三名海淀区国税局的干部以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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