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以期权期股激励国企掌门人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 18:3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25日电 广东省国资委在答复省政协近20名委员的有关提案时透露,广东将在修改完善现行的国有企业考核办法时,引进期权期股奖励办法,使经营者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捆绑起来。 此外,还将把资产总额、营业(销售)收入、资产负债率、职工平均人数、离退休人员占职工人数的比重等因素纳入考核,并对超过全国同行业、同规模3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良
据《工人日报》报道,《广东省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产经营责任制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试行)从2001年开始实施,其核心是以当期经济效益考核企业,且当期考核结果直接决定企业领导人年薪。 经过详细调查后,部分省政协委员认为该考核办法存在一些“软肋”。如:企业为完善各项福利制度的付出没纳入考核,没考虑资产和经营规模差异,以政府事先确定的利润率确定年薪不合理,不利于鼓励干部到苦难企业工作,以及仅考核企业当期效益,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等。针对这些问题,省国资委答复表示,将通过增加补充考核指标进行适当修正。同时,拟增加经营难度系数。省国资委还表示,在2005年至2007年责任期资产经营责任制考核中,将按照企业所处的不同行业等特点,实行科学的分类考核。 省国资委还透露,新一轮考核办法还设计了与年度考核和责任期考核相应的指标体系,最终结果分为优、良、中、低、差5个级别,考核结果直接与经营者收入挂钩。据了解,这一考核范围包括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经营班子成员、总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