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注陈化粮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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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 14:50 新京报 | |||||||||
四部门联合通知要求全国加强陈化粮监管,湖南省粮食局调查小组急赴衡阳 本报讯据 央视报道针对近日湖南、湖北等地多次出现陈化粮大量流入口粮市场的事件,国家粮食局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陈化粮的销售和使用的监管,严防陈化粮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粮流入市场。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审定企业购买陈化粮的资格,在陈化粮的销售处理整个过程中实施全程监管。 另外目前正值暑期,要加强对粮食食品卫生监督的检查。同时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粮食的时候要注意查看包装上的标志内容,不要购买无标签的大米。 另据《潇湘晨报》报道,湖南衡山县粮食局拍卖1071吨陈化粮一事有了最新进展:前日,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司长吴子丹致电湖南省粮食局,询问衡山陈化粮流入市场一事。 前天下午,湖南省粮食局专项调查小组急赴衡阳。 湖南省粮食局局长王柏林表示:“陈化粮销售到哪里,就查处到哪里,绝不允许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 据悉,衡阳市质监局前日奔赴桂林召回58.8吨陈化粮,280吨流入广东无法追回,发往湖南安仁的130多吨仍在追查中。 据了解,按照粮食储存品质的优劣,国家在粮食储备时将粮食分为宜存、不宜存和陈化三类。陈化粮一般只用于加工酒精和饲料,不适合作为口粮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