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岔子矿是非法转让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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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 00:48 中华工商时报 | |||||||||
本报记者张志勇 在由吉林省监察厅和国土资源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后,所得出的结论和张宝山向媒体所反映的问题是恰恰相反的:三岔子矿不存在安全隐患,一个矿床发两个采矿许可证也是合法的。而且无中生有的滋生出一个又一个新问题,把原有的问题转移到另一个可至张宝山“出局”的问题上来。那就是,联合调查组认定三岔子矿存在非法转让采矿权等问题。
一个矿床两个采矿许可证,一个是三岔子钼矿,一个是双山多金属(铜钼)矿,两个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分别是:吉林延边林业(集团)亚光有限公司多种经营分公司与吉林省第六地质调查所。三岔子钼矿的采矿许可证是吉林省国土资源厅2002年12月19日发放的,双山多金属(铜钼)矿的采矿许可证是吉林省国土资源厅2003年5月21日发放的。第二采矿许可证和第一个采矿许可证发放的时间,也就相差5个月的时间,而且是在三岔子钼矿投入生产以后。 三岔子钼矿过去是处于多年亏损和停产状态,自从和张宝山合作经营以后三岔子钼矿才红火起来。而双山多金属(铜钼)矿的采矿许可证正是在这样一个前提下“出生”的。 关于双山多金属(铜钼)矿的采矿许可证的发放是否合法,其认定很简单。在采访中,记者所掌握情况,这个采矿证的发放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违反了国土资源部未经安全审查不得发放采矿证的规定(见国土资源部【2002】174号文); 违反了吉林省国土资源厅【2002】21号文一个矿床不能设置两个开采权的规定; 违反了事关人的性命的爆破规程; 地质六所的采矿许可证在颁发过程中严重违反了办证程序。在整个过程中,无论是州还是省国土部门均从未到过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如何能够说明两级部门都对此做了认真调查? 地质六所报送的地质资料是虚假和不符合标准的。 实际情况是,地质六所仅仅钻了5个探孔,地质资料上报后被评审机构以达不到详查标准退回,此后又从正在开采的三岔子矿采了96个矿样送审,不知什么原因竟获通过。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辽宁省鞍山市城南实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张宝山与吉林省亚光有限责任公司多种经营分公司的法人代表邓长俊所签订“的引资招商合作协议书”的时间是:2001年1月30日。 就是这样一个十分清晰的引资合作,竟被联合调查组认定为是非法转让采矿权。调查组所得出的结论是:“据调查,2001年1月31日,吉林省亚光有限责任公司多种经营分公司法人代表邓长俊(甲方)与辽宁省鞍山市宝山城南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宝山(乙方)就三岔子钼矿合作经营签订了《引资招商合作协议书》,双方的行为属于采矿权转让行为。按照《矿产资源法》、《矿产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转让双方必须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办理采矿权转让及变更登记手续。但时至今日,吉林省亚光有限责任公 司多种经营分公司及张宝山双方末到采矿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采矿权转让,实际上构成了非法转让采矿权的行为”。 在调查组这段文字表述中,仅文字就有多处错误,时间和企业名称都有误。 邓长俊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三岔子钼矿的资产产权是多种经营分公司的,这一点始终没有变,怎么无中生有说我们把产权转让了呢,三岔子矿的产权归多种经营分公司集体所有,别说我个人不敢做这样的决定,就是多种经营分公司上百号职工也从来没有这样的想法。我们与张宝山只是合作,决不会把产权转让出去,这是我们的饭碗子。 在采访中记者查看了当初双方的原始协议。2001年1月30日,多种经营分公司与城南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是《引资招商合作协议书》,协议书明确规定:甲方多种经营公司将所属和平钼矿及选厂委托乙方生产经营。为了确保甲方依然拥有采矿权和其他相关权益,协议中还做了细致的规定。2002年12月30日,多种经营分公司与张宝山签订的《三岔子钼矿招商引资合作经营实施细则》中第三条明文规定:在三岔子钼矿所有权不变,双方合作经营求得共同发展…… 以上两处都表明,多种经营分公司与张宝山之间只是合作经营关系,这中间根本不存在矿权转让的问题。双方都无此意愿,何谈矿权非法转让?记者就此特别咨询了我国著名法学专家王卫国教授,他对此明确表示:合作经营与采矿权转移完全是两回事,在本风波中根本不存在采矿权转移问题。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节外生枝,使得很多部门对此事不知如何来协调,这也就使张宝山戴上了“违法者”的帽子。 记者从多种经营分公司了解到,实际上地质六所早就想要三岔子钼矿资源。作为找矿的业务单位主管,他们深知钼矿资源珍贵。1999年,地质六所受三岔子钼矿开采权所有者多种经营公司的委托,对三岔子钼矿进行了勘察,结果发现此处钼矿资源品位高,价值大。2000年,地质六所所长裴春雷两次找到多种经营分公司,要三岔子钼矿,遭到拒绝。于是在2001年至2002年间,他们以探矿为由,在三岔子钼矿开采区边缘的山头上探矿,对不知情的张宝山说探矿对他们有好处,可以考虑合作,取得了三岔子矿的大力支持。2002年底,探矿完成之后,六所突然要求张宝山离开三岔子钼矿,并说,不走只有死路一条,果然,2003年5月,地质六所办出了新的采矿许可证,而地质六所的主管单位是省地勘局,而省地勘局又归省国土资源厅管。 记者在地质六所采访时,从该所所长裴春雷介绍中了解到,他们所得到的采矿许可证也是要与另外一家企业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