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风暴刮到河北省 邯临高级公路成问题公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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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 00:39 中华工商时报 | ||||||||||
本报记者 梁文君 中国青年报记者 许海涛 河北省审计厅组织全省11个市及部分县(市)审计机关对河北省收费道路建设及道路收费站(点)车辆通行费收费还贷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出应缴未缴道路通行费、乱列费用、挪用贷款和道路建设违规操作等问题资金7.026807亿元。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道路工程投资不实;二是部分路段工程未实行招投标,违规加大或减少工程成本,使工程成本不实
据河北省审计厅厅长张成起在《审计工作报告》中披露:河北大正公路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邯临高等级公路(邯郸至山东临清段)永年、曲周收费站,公司协议注册资金6332万元,其中邯郸光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邯郸市交通局所属国有企业)以路基折价6032万元中的190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占注册资本的30%;河北华正国际企业集团应出资443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但截至审计时,名义上占控股地位的河北华正国际企业集团仅实际出具注册资金165万元。不按协议出具注册资金或注册资金不到位,不仅影响了公路经营公司注册资金的真实性,而且一旦在公路运营中华正公司未按协议出具注册资金,却以协议注册资金所占股份进行效益分成,势必将造成实际上的国有资产流失。 邯郸市审计局局长杨志臣向记者介绍说,审计部门在审计邯临公路中遇到了阻力和压力,致使审计工作被对方拖延。 邯郸市交通局副局长许清良接受记者采访时称,1999年,该市交通局与河北华正合作的主要原因是当时交通局外欠工程款近10亿元,和华正合作的前提是除注册资金外所有的投资均由河北大正公司筹措。2000年下半年,邯临高等级公路建设完工,同年10月、11月份河北大正以邯临公路20年的经营权从邯郸县农业银行融资2.925亿元,尚欠协议投资2750万元。 但据记者了解,此前邯郸市交通局所属的邯郸光大公路公司作为合作公司的国有股东对邯临公路相关财务的管理、监督存在失察、失控和不到位的问题。现任大正公司总经理张建梅对记者坦承,在财务管理和监督方面行使股东的权利,目前尚存相当大的阻力和难度。 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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