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受损者可考虑集体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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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 16:17 《财经时报》 | |||||||||
在国外,因市政工作不力而造成纳税人损失,纳税人有权对市政提出赔偿要求 本报记者 于冬 “保险公司在收钱时很痛快,理赔时就费劲了。”一位北京网民这样评价各家保险公司在7月10日北京暴雨后的表现。
一位车主也对《财经时报》说:“保险公司应该在受理车险时给车主出示涉水驾驶明示,我开车七八年了,到这次才知道保险公司有关机动车发动机涉水受损赔偿的界定。” 要求保险公司明示保险责任,是因为在京城这场暴雨中,许多汽车排气管被淹,司机强行打火造成发动机损坏,而这种涉及数额较为巨大的损害,许多保险公司并不赔偿。 一位汽车修理人员告诉《财经时报》,一般20万元左右的中档车更换一台发动机的费用在几万元。 综合这次北京暴雨给机动车造成损坏的情况,可以发现:凡投保机动车车损险的车主,如果在这场大雨中车辆被淹,可到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但具体赔付情况,各保险公司还有不同。 其中人保、平安等车险公司表示,水淹造成机动车其他部件损坏的,经过查勘,将依据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赔付,但发动机损坏则有可能不予赔付。一家保险公司解释说:“造成发动机损坏,大多是因为机动车驾驶员行驶到水深处熄火后,又强行打火才造成的,这属于驾驶员操作不当引起的,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一般不赔付。” 太平洋财险北京分公司客服中心办公室刘锦忠给《财经时报》提供的一份材料则称:“目前北京除太平洋保险公司以外的各家保险公司,都将因司机在水中再次启动车辆而造成发动机损坏的,列入了责任免除条款。” “发生这种事情造成的损失肯定不应该由车主来承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专业人士对《财经时报》说。 他指出,宪法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这次北京暴雨造成部分道路积水、塌陷而导致车主经济受损,应有相关部门承担责任。 “因保险公司责任免除的,可以联合起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有关市政部门赔偿损失。”这位人士直言不讳地说。 他解释说,7月10日暴雨并不是什么大的灾害,北京作为国际性都市,市政部门应该对出现这种情况负责。“作为纳税人,有权对市政因其工作不力而造成的损失提出赔偿的要求”。 但他同时也表示,中国《国家赔偿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并没有对此有专门规定,“还是空白”。 “体制不一样,许多问题不好说,但这种事在国外的发达国家,肯定会得到赔偿。”他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