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行政体制改革中砍掉265项行政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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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7日 15:59 新华网 | |||||||||
新华网深圳7月17日电 (记者 李南玲) 记者日前从深圳《政府公报》获悉,深圳37个政府部门原来共有行政审批事项701项,在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被砍掉265项。 目前,深圳明确保留的行政许可为239项,剩下的197项将暂作“其他审批”予以保留,留待进一步清理和规范。
据悉,在行政机构调整之后,深圳市政府共有77个机构,而本次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共涉及机构37个。名列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33个机构中,除了监察局、审计局、法制办和新成立的知识产权局外,全部与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有关。 对清理后的行政审批事项,具有行政许可性质且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条件的,作为行政许可事项予以保留;具有行政许可性质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予以取消;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的其他行政审批,暂作其他审批予以保留。其中,保留的239项行政审批,应根据《深圳市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制定的办法予以实施。265项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并不等于政府放弃监管的责任。记者获悉,对于被取消的行政审批,深圳市政府各部门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进行审批,但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责,新的职责履行方式为事后备案、事后监管、移交行业协会管理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