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富龙”难住地方监管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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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 01:10 南方周末 | |||||||||
本报记者 徐楠 □实习生 骆乐 周志慧 “特富龙事件”已被媒体炒得全国瞩目。可对于“不粘锅到底对人体有没有害”的问题,各方说法却莫衷一是,弄得消费者如今“提锅在手心茫然”。 国家质检总局已经说了,正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结论还得过一段时间才能出来。那
记者近日采访了广东省的相关监管部门。没想到,他们不仅跟广大消费者一样是从媒体上得知特富龙事件的,而且同样也被特富龙给难住了。 “按照职责权限的划分,我们地方监管部门没法对此作出判断。如果国家质检总局或是卫生部发了文件,说这材料不能再用了,接下来我们要做的事情就清楚了:检验检查,谁还用就查处谁。”广东省质监局的一位领导说得很坦白,“而在此之前,我们很难有实质性的举措。” 而该局下属的技术机构——省技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给记者的回答是:相关的检验不在其“授权范围”之内,特富龙这个东西“比较奇特”,他们不能发言。 “特富龙是不是致癌,质监部门一般是验不出来的。”一位资深质监人士明确表态说,“因为这涉及到药理试验或临床试验,只有卫生部门能做。” 记者就此致电广东省卫生检验中心的业务部门。对方接电话的人员表示对有关情况不了解,“此类产品的检验不在我们的业务范围内”。 广东省卫生厅卫生法制与监督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依据《食品卫生法》,吃的东西和装它们的容器虽同属食品卫生监管范围,但管理起来并不相同:前者必须有专门的卫生许可证才能在工商部门注册,才能生产流通,而后者“只需要经过检验”。 据了解,无论是质监还是卫生部门,对类似不粘锅这样的食品容器实施检验的直接依据,都是国家的技术法规和标准。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国内与此直接相关的正式标准只有3部:《铝及铝合金不粘锅》(QB/T 2421-98)、《食品容器内壁聚四氟乙烯涂料卫生标准》(GB11678-89)和《食品容器内壁聚四氟乙烯涂料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80-2003),其中第二个是国家强制标准,具有技术法规的效力,除了感官指标,对聚四氟乙烯涂料所作限定主要集中于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铬和氟的理化指标,只要被检验的涂层产品在这些方面达到要求,即视为合格;换句话说,据此实施的检验,只能针对标准里规定了的项目。 而除了GB11678-89,其余两部均为推荐标准。也就是说:就算有的产品达不到这两个标准,也没人能拦得住它们上市。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标准研究中心副主任黄建平对记者说:“从逻辑上来说,标准必定滞后于现实水平的前沿。” 而质检部门更对《南方日报》明确表示:“我国目前执行的不粘锅产品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中,尚没有涉及到毒性物质的限量和有毒物质的强制性检测规定。因此,可能对‘特富龙’材料是否会致癌的鉴定将很难进行。” 随着科技的进步,与食品相关的容器、工具、设备及包装材料等越来越复杂。因此早在几年前就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制定《食品安全法》”的议案,一条很重要的理由就是“在食品的加工、贮藏、运输、包装、销售过程中都可能有有毒有害物质”。 如今,没等相关立法完成,“特富龙”就跳了出来。这无疑是监管机构面临的一个新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