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严查7类无证生产销售食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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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 21:5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14日电 (记者 杜宇)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从7月起将以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大中城市为重点,进一步查处无证生产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7类食品。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14日表示,到今年底,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确保在本辖区内遏止无证生产销售这7类食品的违法行为。
查处无证生产销售食品违法行为是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关键环节。 这位负责人说,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得给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发放任何允许生产销售的凭据,已发出的必须立即收回。对无照生产无证产品的,要报请有关部门予以取缔;对未申请领取生产许可证、未取得生产许可受理通知书和经审查检验不合格的企业,要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报请有关部门撤销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