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县特大井喷事故6名犯罪嫌疑人今天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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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 07:50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重庆7月13日电 (记者 崔丽 田文生) 备受关注的“12.23”中石油川东北气矿井喷特大安全事故,将于7月14日在位于重庆市万州区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此次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6名犯罪嫌疑人将接受公开审判。 这6名对“12.23”特大井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分别是: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石油钻探公司原副经理、总工程师、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吴华;四川石油管理局川
2003年12月23日,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的川东北气矿16H井发生特大井喷事故,造成243人死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今年1月10日,重庆警方依法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王建东、宋涛、向一明等3人逮捕。1月15日,依法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吴华、吴斌、肖先素等3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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