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分流须经职代会审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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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 09:45 新华网 | |||||||||
昨天,北京市国资委与北京市总工会举行第一次联席会议。会议透露,两者之间将建起长期联席制度。 据悉,联席制度中规定,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在改制过程中,职工安置分流方案须经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不得以主席团联席会议等形式代替职代会。
联席会议将每年召开一至两次,解决一段时间中国企改革的热点与难点问题。(记者王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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