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夏季节约用电指导意见》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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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 10:22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自6月中旬以来,随着全省气温持续攀升,各大水库储水量开始严重不足,火电厂的电煤供应吃紧。为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省经委昨日下发《夏季节约用电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倡导全省人们增强节电意识,同时要求机关酒店宾馆及居民住宅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C。 灯光夜景原则上关闭
据省经委电力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夏季全省用电形势较往年更为严峻:2003年我省夏季电力最高负荷为719.6万千瓦,而今年6月29日全省电网最高负荷已达744.3万千瓦,创下我省电力负荷历史新高。 《意见》明确指出,今夏将严格控制公共照明,提倡城市照明节约用电。除特殊需要外,全省所有灯光夜景原则上不得开启,各大酒店、娱乐场所、商场等用于公共照明的霓虹灯、射灯、广告灯等要坚决停用。照明用电量大的营业场所要减少照明用电、缩短营业时间。依气候变化,及时调整路灯的开停时间,所有道路实行单侧开启或间隔开启。 酒店宾馆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C 《意见》要求各用电户合理设定空调温度,降低电力消耗。各党政机关、宾馆、酒店、商务写字楼、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及居民住宅的空调设定温度,一般情况下应不低于26°C,气温高于37°C时,应不低于28°C。对大型电力中央空调系统用电,供电部门将要求采取设置用电量上限的限电措施,以节约用电。同时鼓励对现有电力中央空调系统实施节能改造,对能耗过大的旧空调系统要进行更新改造,鼓励新建项目的中央空调系统采用蓄冷空调。 重点耗能企业实行节电管理责任制 在全省范围内建立重点耗能企业的节电管理责任制。凡用电负荷500千瓦及以上或年耗能电量3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单位,要建立节电管理责任制,制订节电规划和降耗目标。鼓励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加快淘汰高耗能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新建、改建项目应使用新型高效节能用电设备,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落后产品。 同时,全省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应尽量采用自然光,并做到人走灯关,随时关闭一切可以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电视机、电风扇等电器不用时不要置于待机状态,要彻底关停。 (屈金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