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79岁老人悲剧 江苏建达转移国有资产案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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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 08:29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郑良中 南京报道 宝刀老不老?这一次,79岁的宁波商人竺景成也许真的老了——当他15年前精神矍铄地出掌一家企业时,丝毫没有感觉到半点年迈。
光环与荣耀纷纷如珠玉般碎去,15年后的今天,他必须接受这样的事实——倾注他晚年心血的江苏建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建达股份公司),在改制进程中,他及他一手安排的接班人儿子竺毅,被指控涉嫌隐匿、转移国有资产总额达1.27亿元而受追查。 2003年5月20日,江苏省纪委迅速组织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会同省建设厅组建了17人的“5·20”专案组。同年5月28日,竺景成、竺毅、韦苇3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2004年2月下旬,案件侦查终结,最近已经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该逮的逮了,该罚的罚了。竺景成还在取保候审,检方应该会在7月份向法院提起公诉。”江苏省建设厅纪检组朱丰林处长说。而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公诉科一官员告诉记者的是,“专案组早就将案件移交过来了,但具体的起诉时间尚未确定。” 人生第二春 在花甲之年,竺景成选择复出,成就了人生的“第二春”。 1989年,竺景成进入建达股份公司的前身江苏省建达工程建设公司(由江苏省建设厅下属的几家国有企业合资成立)出任第三任当家人。 其后,经历了第一轮国有股份制改造,新成立的建达股份公司注册资本4116万元,依然是江苏省建设厅主管的一家国有控股公司。根据工商资料显示,其中国家股70.4%,工会法人股占21.26%,法人股占6.95%,个人股占1.39%。 竺景成在江浙一带颇有人望。作为一个宁波人,他还担任着南京宁波经济促进会名誉会长。 参与调查此案的专案组一位成员承认,“他有建筑头脑,也善于搞建筑,尽管不是公司的创始人,但的确搞得不错。”一位接近竺景成的江苏省建设厅官员介绍,退休前,竺景成一直在中建江苏分公司工作,具有相当的人脉关系。一段时间曾担任外事工程处处长,分管出国承包业务,积累了众多与外商交往的经验与资源。 以竺景成的强势和他的广泛资源,建达股份公司在他手上短短几年时间,崛升为江苏风云一时的明星企业,创造了数亿元的财富。根据相关资料,建达股份公司具有外贸权,并拥有房地产开发、装饰、园林、安装等专业施工资质,先后在美国、日本以及香港、上海、昆山等地设立多家分支机构。 江苏省建设厅曾在1999年前后,派了两个副处级官员进入该公司任职,还派了一位纪检监察的官员去当公司监事会主席。 江苏省建设厅纪检组朱丰林处长告诉记者:“准备让竺景成干2年再退下来。可是赶上公司改制,就准备让他搞完了再下。” 2001年5月30日,江苏省建设厅对建达股份公司进行了截止审计评估,评估结果是1.7亿元。当时竺景成提出他牵头,由公司管理层进行收购。竺还希望打折,以六七千万的价格买下来。江苏省建设厅为此专门两次开会讨论,“两次都没有通过,认为竺没有考虑职工的利益。” 导火索 事件的导火索,是其儿子竺毅挪用105万元注册新公司。在建达股份公司的改制过程中,江苏省纪委接到举报,反映公司管理层涉嫌挪用公司资金成立私人公司。经专案组调查,1996年,竺毅在昆山注册成立了众诚公司,注册资金105万,是一家私人企业,竺毅出资63万做董事长,韦苇投入42万做总经理,竺景成出任监事会主席。 事实上,“从1994年就埋下了伏笔,当时父子俩虚设法人股、职工股股权,减少国有资产价值。”专案组后来的调查结论是,为了减少公司国有资产总额,达到少花钱买国有股的目的,公司董事长竺景成、总经理竺毅、副总经理韦苇等人策划,建达股份公司虚设法人股100万股,随后又挪用公司资金,成立私人公司(昆山众诚公司)将这些股份购入,并通过送股以及转增股,将这部分股份增至285.9万股。同时,在200万内部职工股中,职工实际投入也仅1/3,其余均由公司支付。而职工实际投入的1/3,也被当作福利,通过工会发还给职工。 但是,1994年至2001年间,虚设的法人股和职工股都按照帐面参股额参加历年分红、转增股。“对这部分实属国有资产的股权,公司管理层2001年改制时隐匿不报,导致国有资产总值减少约2333万余元。” 正是其公司“内部穿孔”才导致矛盾公开化。记者在江苏省建设厅纪检组看到了厚厚一本举报材料,纪检组朱丰林处长说,竺氏父子没有与公司中“关键的少数”处理好关系。当时,建达股份公司有8个老员工退休,这帮“有功之臣”认为,“我们60多岁就退休了,你70多岁了还可以不下。”作为交换条件,他们希望竺氏父子买断公司后,他们还是新股东,占有一定股份。 但是,竺景成予以拒绝。这些老员工开始四处反映情况。从2002年4月开始,江苏省纪委,组织人手开始初查。发现事态严重,江苏省纪委迅速组织专案组调查。 污点重重 在8个月的调查取证中,专案组发现污点不止这些,竺氏父子还涉嫌钻国家政策空子,利用职工在关联企业兼职之便,以解决职工住房、发放工资为由,转移隐匿资产。 2001年5月,竺氏父子伪造手续,谎称公司购置的22套产权房已经分配给职工,并以职工参与房改支付的价格,将这些房产向资产评估部门进行申报,隐藏公司资产920余万元。 1997年12月至2003年6月间,利用建达股份公司与建达承包公司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便利,在建达承包公司帐上虚拟名义工资支出帐,同时在两家公司上海分公司间互相提取名义工资,累计金额达1010万余元。 专案组一名成员还介绍,竺氏父子通过与分包企业签订虚假购销合同,恶意提高工程分包价格,大量虚挂应付帐款,减少公司资产总值。 1994年4月和1996年6月,建达股份公司在承建长春香格里拉大饭店工程中,与分包施工单位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二分公司、第四分公司签订虚假合同,伪造工程决算书,并取得这两家公司询征确认。“仅此两笔,就在帐上虚挂“应付帐款”1279万余元。” 2000年8月,为了进一步减少公司中的国有股股份,又策划与境外公司联合,以美国联合海外投资公司名义增股33万美元,使建达股份公司在建达承包公司拥有的股权,从60%下降到46.16%,同时,“双方私下约定,增加的股权实际归竺毅个人持有。” 专案组一名成员介绍说,父子俩经常到国外公司考察项目,仅2000年就出去十几次,没有向任何上级单位打招呼,“2002年的补贴费就达到了10多万。”2003年1月,竺景成到澳门豪赌,欠下赌债50万元,也是由建达公司“买单”。 “因为作案手法隐秘,父子联手违法犯罪行为绵延了9年。”参与办案的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一官员说,改制已经被少数人视为“中国最后一次暴富机会”,他们千方百计地以尽可能低廉的价格占有尽可能多的国有资产,甚至用从企业中套出来的钱去购买企业,无本万利。 “一个人的企业” 但也有人持不同看法。“就像孙悟空一样,戴紧箍咒容易,要脱下来则很难。”一位同情竺景成的公司高层如是比喻。 他说的“紧箍咒”,指的是建达股份公司头上的一顶“红帽子”。 这名公司高层说,“省建设厅分文未投,当初戴‘帽子’,是为拿项目时不遭遇‘姓别歧视’,如今他想摘帽子,就犯事了。” 江苏省建设厅一官员认为,竺景成把公司当作自己的家族企业在操作。“一直认为公司是他的,他始终认为自己是冤枉的。” 在南京中山北路223号的建达大厦8楼,暂时被指派的建达股份公司负责人吴总经理认为,当时公司由几个国有企业合资办的,就说明不是民营企业。“尽管竺景成本人信誉好,但很多合作项目是冲着政府背景而去的。” 吴说,“他是个悲剧性人物。当然,政府也有责任,这么大岁数,你还让他一个人来做,一干就是十五年,而且还没有相应的监管。” “当年红塔集团的褚时健不也是如此吗?”吴总说。无论规则合不合理,接受就意味着遵守,触犯就要付出代价。 没有褚时健,就没有红塔的今天,这样的句式可以复制到竺景成及建达股份公司身上。没有人能够否认他们对于企业的贡献,但同样,也没有人能否认他们在企业内部所享受的巨大权力。在外界的眼中,他们的名字往往和企业划上等号。 有人评论说,对企业无与伦比的贡献和在此基础上而产生的诸多大权系于一身的事实,使人们强烈地感受到:企业就是他们的帝国,这样的企业是“一个人的企业”,而忽视了其事实上的性质是国有。 悲剧总以相同的方式告诫创业者和监管者,国企所有权难道是个始终解不开的结?出资人缺位使得许多国企长期处于经营者个人或者内部人控制之中。对许多劳苦功高的国企创业者来说,让他们接受真正的监督总是一种奢望。 不少当地人发出疑问:既然始终认为是国企,为什么让一个退休年迈的老人担任一把手长达这么多年?为何缺乏有效监督,出现“一个人的企业”? 如果可以回到15年前,竺景成是愿意选择复出,还是宁愿终老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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