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就奥运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结果答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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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 03:12 中国青年报 | ||||||||||
1999年以来,国家体育总局动用中国奥委会专项资金1.31亿元,其中用于建设职工住宅小区1.09亿元,用于发放总局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补贴和借给下属单位投资办企业2204万元 本报讯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根据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6月23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通报的“中国奥委会资金被动用”的情况,该报记者走访了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总局有关人士说:“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奥委会感谢审计署认真负责的审计,
问:有媒体报道国家体育总局动用了北京2008年奥运会组委会专项经费,是否属实? 答:这是一个失实报道。北京奥组委和中国奥委会已经与相关媒体进行了交涉,该媒体已在6月25日公开发表更正,承认错误,表示道歉。 问:本报收到海外读者的来信,问是不是动用了社会捐赠的钱? 答:这也纯属误解或谣传。中国奥委会的账上没有社会捐赠的钱。国家体育总局高度重视社会捐赠,凡是社会捐赠都归口到体育总局下属的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管理。所以,无论是国家体育总局还是中国奥委会,都不存在乱花社会捐赠的问题。 问:那么,国家体育总局是否动用了建体育设施和给运动员训练和比赛的钱呢? 答: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建体育设施的专项资金和运动员、教练员用于训练和比赛的事业经费由国家财政部直接拨给国家体育总局,由体育总局职能部门按国家规定严格管理和使用(包括彩票公益金分配所得),未被挪用过。 问:作为政府部门的国家体育总局能否动用作为社团的中国奥委会市场开发的资金呢? 答: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体育管理体制很特殊,中国奥委会还不是一个独立的实体,没有单独的编制和专职工作人员,体育总局的领导班子也是中国奥委会的领导班子。“国家体育总局动用了中国奥委会资金”这个问题是这种合二为一特殊体制下出现的问题,需要整改。 中国奥委会账上的资金不是国家拨给的专项资金,主要是来自中国奥委会自己进行市场开发的收入,以及参加国际奥委会市场开发的分成所得。账上还有一些国际组织给我们的专项会议、活动经费,这些都按国际组织的要求和规定使用,没有被挪作他用。 问:动用中国奥委会资金为总局机关干部职工建住宅、发放补贴是怎么回事? 答:是的。是动用了中国奥委会市场开发长期积累的部分资金作为自筹资金建职工住宅的资金补充(1.09亿元,占总集资的1/3)。新建住宅入住职工中,绝大部分是为奥林匹克运动和体育事业有突出贡献的老运动员、老教练员、老体育工作者和目前奋战在为国争光第一线的教练员、科研人员、协会官员,也有部分具有体育总局和中国奥委会双重身份的工作人员。 过去,中国奥委会从未给一直承担着中国奥委会全部工作的总局干部发过薪金或补贴。自2002年开始,从中国奥委会市场开发所得中,适当给予补贴,主要因为申奥成功后,中国奥委会工作量大大增加,还要完成许多在奥组委之外的与2008年奥运会相关的工作,各类筹备工作都需要有提前量。这项补贴发放之初就规定:2008年奥运会后即取消。 国家审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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