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逃废债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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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 19:41 《法人》杂志 | ||||||||||
-文/本刊记者 王振清 谢良兵 浙江作为中国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其地方政府和银行一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浙江经济模式”的产生和风行与各银行的鼎力支持分不开。在浙江的很多城市,银行和政府合作的模式非常普遍。
作为“浙江经济模式”的强大经济后盾,各银行为浙江的乡镇企业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然而,到20世纪90年代末,这种“银企合作”的模式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原因在于不良贷款的大量产生。据悉,在浙江,仅桐乡市(县级市),中国农业银行提供的10亿元贷款就产生了6至7亿元的不良资产,不良贷款率高达60%以上。 更为严重的是,这些不良贷款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当初地方政府以一纸“红头文件”成立了大量的乡镇资产经营总公司,专为企业做贷款担保。这些资产公司普遍存在着主体不明和虚假注资或出资不实的现象。 大量贷款的原债务人——当地乡镇企业,现在大多或破产或转制。清偿债务的责任几乎全部落在了贷款担保方——各乡(镇)资产经营总公司身上。然而,这些经政府一纸“红头文件”成立的资产经营公司绝大多数已经变为空壳,清偿债务几乎没有可能。有业内人士分析,桐乡等地区的这种做法,目前来看,有两大“成果”:一是帮助大批企业套取到了贷款;二是客观上帮助原债务人逃避了债务。 随着这些担保机构 “空壳”化现象的蔓延,各银行在浙江不良资产的清理工作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 如何尽快清理这些巨额不良资产,如何积极探索新的“银企合作”模式,如何更有效地规避“银企合作”当中的政府信用风险,已经成为“浙江经济模式”保持持续良好发展势头,继续取得资金支持的当务之急。 《法人》杂志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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