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快市场流通立法 部分正在研究制定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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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 19:2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4日电(记者张毅)记者从商务部获悉,为了加快我国流通业的发展,我国正在抓紧制定市场流通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这些法规有的已经完成,上报国务院,有的正在积极研究制定中。 这些法规包括反垄断法、成品油市场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条例、商业网点条例 、二手车流通条例、大宗商品批发市场条例、农产
商务部负责人指出,流通业仍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比较薄弱的环节,商品流通产业化、现代化水平较低,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流通业的改革发展,必须立足国内,跟踪国际先进做法,在工作机制上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加快发展,加强法律制度建设。 我国的市场流通立法相对滞后,空白多,法律不连贯,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于在我国新发展起来的如商业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无店铺销售等商业流通方式的促进与规范,对大型商业设施的管理,对市场监测与运行分析、市场调节的管理,以及对典当、再生资源回收、旧货市场等特殊行业和酒、成品油等特殊商品的管理,我国尚缺乏科学的、稳定的、可预见的法律制度与手段来引导流通企业的发展,规范流通企业的经营行为,亟需加快相关法制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