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将为银行卡产业发展成本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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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 15:24 新浪财经 | ||||||||||
自5月中旬起在深圳掀起的刷卡费率之争,历经一个多月的风风雨雨,似乎至今仍没有完全平息的迹象。回顾整个纷争的过程,矛盾的焦点集中在刷卡手续费问题上。商家频频向媒体倾倒苦水,银行也表现的一脸无辜。作为一个代表先进方向的产业,银行卡要发展必须要付出一定的成本,有成本就必须要有人为此买单,在这场争论中的各个利益主体究竟谁该买单呢?有评论认为,银行和消费者是产业发展的最大获益者,而商家并未因此而获益, 因此从经济学观点来看,银行卡产业发展成本应由银行和消费者共同承担,而刷卡手续费即相当
笔者非常赞同谁获益谁承担成本的原则,但商家真的并未从中获益吗,真的只有银行和消费者该为此买单吗? 各方主体共同获益 诚然,从银行方面来说,银行卡和金融信息化联系在一起,在中长期有利于商业银行改善资产质量、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增强赢利能力,因而被誉为“古老银行业中的朝阳产业”,其长期战略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对于消费者来说,银行卡为日常生活提供了便捷、安全的支付方式和理财工具,其中信用卡还为消费者提供了短期消费信贷,可以“提前花明天的钱”,所以消费者当然也是获益者。 商家呢?支持商家未从刷卡消费中获益的评述中被媒体引用较多的是这样的数据:深圳市刷卡消费额从2002年的70亿增长到2003年的165亿元,增长幅度为135%,银行收取的手续费也同步增长了1.35%。而2003年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仅为16.2%, 即商家营业额的增长仅及刷卡消费额增长的九分之一。从这组数字中得出商家并没有从普及刷卡消费中获利,相反还要从经营所得中挤出一大块来支付刷卡手续费,因此推广银行卡使银行业独家受益。 单纯以付出的手续费多寡来衡量商家得失显然是偏颇的。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刷卡消费额的增长速度远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速度这一事实,恰恰证实了刷卡消费增长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作出了更大贡献;从消费行为的角度来看,有研究表明,月薪2500至5000元的消费者其随机性消费在总支出中所占比例为40%—50%,收入越高,随机性支出占比越高,银行卡可以将这种随机性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而现金携带不足则很可能错失这种转瞬即逝的冲动性需求。另一方面,现金支付从消费者手上流走的是真金白银,容易使消费者敏感地认识到财富减少并有意识地抑止消费,而刷卡消费让人联想到的只是数字的变化,大大钝化了人们对财富减少的敏感性。因此,刷卡对消费的刺激作用是勿庸置疑的,信用卡的出现更加放大了这种刺激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银行卡的发展实质上做大了社会零售消费这块蛋糕,商家和银行都将从中获益。 VISA组织近期所做的实证研究也佐证了上述论点,基于全球50个国家的数据表明, 电子支付方式在消费支付中的比重每增加10%,就能为整体消费支出带来0.5%的额外增长。 以美国为例,在过去的20年中,以银行卡为代表的电子支付工具(包括借记卡、信用卡) 的广泛使用,使居民的消费支出额外增长了6.5万亿美元。 再换一个角度看看与深圳比邻的香港,且不论香港刷卡手续费高于深圳的事实,单就拒卡事件本身来说,这在香港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事情,除非商家卖的东西是独此一家,否则拒卡就相当于“自断财路”,因为消费者会选择提供刷卡服务的商家。国内也有类似情形,有些未参与拒刷行动的商家“生意尤其好”(南方都市报,6月4日),甚至将刷卡当作卖点来吸引顾客。因此,将商家看作是单个主体,允许刷卡的商家为消费者提供了电子支付服务,所以比拒卡的商家更有竞争力。 综合来看,商家通过提供刷卡服务获得了消费增长,增强了竞争力,此外还提高了资金管理效率,降低了现金管理成本及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 当然是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获益方之一。 产业发展成本应由各方协调共同承担 银行卡产业发展获益的不仅仅是商家、银行、消费者,和一般产业不同,银行卡产业是具有社会效益的产业,代表着经济现代化的方向,对整个社会和其他相关产业都将产生深远影响。除了拉动消费增长从而带动国民经济增长之外,银行卡在提高经济透明度、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推动社会信息化进程,改善生活水平等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从社会效益来看,符合社会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价值实现,政府也理应代表社会承担相应成本,比如通过税收减免或各种形式的补贴来降低用卡成本,协调产业各方利益。就目前刷卡消费仅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7%的现状来说,银行卡产业显然还处在发展的初期,远未到收获的季节,正需要产业各方齐心协力形成合力突破规模瓶颈,推动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最终共同分享收获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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