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调高排水费标准 开始实行“阶梯式”水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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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 10:40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7月1日电(徐运、俞丽虹) 上海从1日起调高了全市的排水费收费标准,同时开始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以鼓励节约使用与循环利用水资源。 据上海物价部门介绍,新标准打破了原先所有用户按照一个标准收取排水费的做法,将用户划分为居民用户、机关事业单位、一般排水户和重点监测户四档,并且根据排放污(废)水的性质实行分类计价,拉开差距。例如,被列入排污重点监测对象的用户,每立方米
此次调价中,居民用户排水费的上调幅度最小,并且实行“阶梯式”水价。根据新标准,上海居民每户每月的用水量基数为15立方米,排水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基数以内每立方米排水费从原先的0.7元调整为0.9元,超出基数的部分则调整为1元。也就是说,如果居民的用水量越大,排水费增加的幅度就越大。两户及多户合用水表的居民用户,由于不具备“阶梯式”水价的计量条件,排水费暂按每立方米0.9元的标准收取。 据悉,上海此次调高排水费的收入将主要用于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的等级标准,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改造以及水环境的综合治理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