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决定对美加韩新闻纸反倾销税续征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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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 19:5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六月三十日电(记者 刘育英 翁阳)中国商务部发布今天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韩国的进口新闻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延长期为五年。 商务部此次期终复审裁定认为,如果终止征收反倾销税,上述三国被调查产品对中国国内产业的损害很有可能再度发生。
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建议做出的决定,中国将保留原新闻纸反倾销税。即从今天开始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美国的进口新闻纸仍然按照一九九九年中国原外经贸部第四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税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