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洋”心态引来“浮夸”建筑 警惕洋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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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 17:21 半月谈/新华网 | |||||||||
最近几年之间,似乎在各大城市都可以见到世界知名设计师的身影,像浙江金华这样的地市也请来了“鸟巢”的设计者赫尔佐格和德梅隆,操刀金东新区的设计规划。 然而,并非所有的“洋规划”都能给我们带来视觉惊喜和先进的设计理念,由于对中国国情、当地社会文化风俗的隔膜,相当一部分代价高昂的境外设计方案“华而不实”,“水土不服”。而一些“经营城市”的地方行政长官也害上了“贪大求洋”症。
“洋规划”水土不服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吴志强指出:“目前在华较为活跃的境外设计机构多数是以形态设计为主,规划研究力量相对薄弱。他们很多过于追求标新立异的空间形象塑造,往往把‘城市发展概念规划’异化成‘城市设计概念方案’。” 以一个城区的环境整治为例,规划设计机构在拿出方案前必须全面考虑其在城市中所处的地位、对周围城区的辐射能力、人流规律、市政管线等因素。由于缺乏对这些具体而复杂信息的了解,境外设计机构提出的方案很多都违背中国的国情和市民的生活习惯。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注册城市规划师张志斌说:“境外规划设计事务所缺乏对中国城市化进程和城市形态的研究,很难理解和把握一些深层次问题。” “崇洋”心态引来“浮夸”建筑 许多国内的规划设计师气愤地表示,部分领导或主管部门片面追求宣传效应或急于谋求政绩,不能实事求是地以实际效果来评价方案,而是根据竞标者是否姓“洋”、名声是否够响来取舍。为了迎合这种“崇洋”心态,许多国内设计师到国外注册公司或找一个国外合伙人,挂上洋牌子间接参与国内竞争。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韩冬青教授说:“有些境外设计机构为迎合国内过于注重视觉刺激效应的心态,做出一些富有冲击力却不切实际的项目。有些境外设计机构则把中国当成‘试验田’,尝试各种尚不成熟的理念和方法。这导致国内设计师跟风模仿。” 张志斌说:“目前打入中国设计市场的主要是景观、建筑类设计公司,他们对于长远的、大面积城市发展规划或涉及城市经济与产业分布的规划研究,尚显力不从心。境外规划设计机构各有专长,而国内许多项目的国际招投标对这些信息掌握不充分,导致花巨资竞得的方案不能操作。” 此外,目前许多城市尚无力承担城市规划方案国际招投标的高昂代价。南京市规划局局长助理刘青昊说,境外事务所收费最高的为国内设计单位的10~20倍。现在一些小的地级市和县城也动辄搞国际招投标。更有专家指出,在报酬上的巨大落差也导致国内规划设计机构心态不平衡,于是有的单位宁可给中标的境外机构做施工图,也不愿参加招投标。 韩冬青认为,以上种种不排除有领导好大喜功的因素,也折射出整个社会心态的不平和。“国人不自信。稍微大一点的项目如果不请来境外设计事务所似乎就不足以说明其重要性,或者就做不出好东西。” 规范运作程序,改革招标方式 吴志强指出,“洋规划”水土不服,很大的一个原因还在于国内对这类国际征集活动缺乏操作经验。招投标任务书本应该反映项目委托方的目的和意图,帮助竞标者理解拟规划区域及其所在城市的社会、经济、文化情况等。但近年来,不少标书显示出组织者自身尚未对该项目做过认真的分析研究。 近年来,各地组织的规划设计方案国际征集活动限定的规划设计时间多在3个月左右,境外规划设计事务所一般很难在短时间内深入理解当地情况,于是许多规划设计方案可操作性不强。 韩冬青说:“并不是任何项目都要搞招投标,有的业主已经认定了设计机构,就没有必要搞个假招标走过场。在招投标方式上,除公开征集方案,还可以引入定向邀标,或者请一家事务所做多个方案比较。” 在城市规划中,行政一把手仍然拥有决策拍板权,这不仅可能导致形形色色的献礼工程、政绩工程,即使领导一心办实事,也有可能因决策失误给城市带来巨大的、长远的损失。 东南大学建筑系主任、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王建国认为,城市概念规划、单体建筑可以鼓励境外设计机构参与竞争,而涉及文化背景、社会形态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则暂时不太适宜选择境外机构;新区规划可以交给境外设计机构,老城改造则因牵涉面太广、信息太杂,最好不要搞国际招投标。 刘青昊说:“政府对建筑规划行业的管理也亟待加强,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资质审查制度,改善招标活动的组织管理和评审工作,还要有勇气对不合格的境外事务所说‘不’。”(记者 姚玉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