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央企管理层次不得超过三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 07:48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 国资委日前下发了《关于推动中央企业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意味着中央企业近期要做出重大调整,这是国资委对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调整内部组织结构发出的重要信号。

  据悉,国资委为此已经确立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即通过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形成一批产权关系清晰,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争取在2005年年底前
进入伊妹儿的网络豪宅 天堂II初章 战乱魅影
全新点点通免费发短信 新浪免费邮箱升到30兆
,原则上将中央企业的法人管理层次(指中央企业按资本纽带关系自上而下与各法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管理层次)基本控制在三层以内。其中,对规模较小的中央企业,法人管理层次应基本控制在两层以内;规模特大的中央企业、属特殊性行业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法人管理层次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超过四层。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
土耳其人质遭绑架
北约峰会28日开幕
第三轮朝核六方会谈
财政部审计署报告
行政许可法7月实施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