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金融监管者合作 混业经营初探联席会议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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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 07:43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袁满) 中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前景注定了监管层要未雨绸缪。昨天,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签署《备忘录》,抛出“监管联席会议”新政,初探中国金融混业监管模式。 目前,尽管金融分业经营大政未变,但国内金融控股公司却势头迅猛。近期在香港上市的平安集团,其业务横跨保险、银行、证券。另外,中信集团与光大集团也在走这条路
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备忘录》将搭建一套以“联席会议机制”和“经常联系机制”为基础的合作监管框架。塔尖上的一层是三方主席的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日常联络则通过各自的联席会议秘书处进行。 《备忘录》将三方的日常监管也捆绑在了一起,任何一方发生重要监管政策变化时,要及时通告他方。 “这是监管层鉴于中国金融业发展的现实选择。”人民大学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教授说。《备忘录》实际上是监管层对综合监管的尝试。 国际上,金融业的综合监管已成潮流,将行业监管部门统一在“金融监管局”下。早在一年前银监会成立之初,就有专家指出,分业监管只是过渡阶段,未来中国是否也会设立一个综合监管部门?赵锡军称,这要看中国金融业混业发展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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