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发证年底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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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 08:53 中华工商时报 | |||||||||
日前,在全国第十四个土地日,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发证大会在北京举行。人民大会堂、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等116个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分别领到了所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据了解,首批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共有302本,涉及到的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包括中组部、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科技部、人民日报、中国科学院、国务院机
根据《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中央党政机关使用的北京市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二是机关事务分别属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人大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归口管理的单位使用的北京市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三是国家规定其他纳入中央国家机关用地管理的北京市范围的国有土地。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司长樊志全介绍,目前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全部为划拨的国有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所有土地只有经过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发证后,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早在1995年,国务院即对土地登记工作提出要求,但由于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存在着数量大、机构变更频繁、土地权属来源复杂、涉及与地方用地衔接等问题,此项工作前年起才以由国土资源部委托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直接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方式全面展开。土地登记发证后,使各单位的产权明晰,避免了在今后城市改造中所用土地被挤占的情况。 据了解,截至目前,列入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范围的7157宗土地中,已登记发证2893宗土地。樊志全介绍,目前,对尚未登记发证的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的权属调查工作已全部做完,80%已经登记。现在相关部门正在对中国银行、建行以及中国移 动、中国通讯、网通等一些上市公司在土地确权后固定资产抵押问题进行研究。到今年年底,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将基本完成,届时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均将拥有受法律保护的权属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