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合伙人称税率并轨后企业所得税约24%-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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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 10:25 《财经时报》 | ||||||||||
安永合伙人傅子刚认为,内外资企业税率并轨后,外资企业所得税税负不一定会普遍提高,因为企业税负高低还要看税基变化,中国按不同行业区分的税收优惠政策仍将存在 本报记者 王长勇 “中国内资与外资企业所得税率并轨后,最终税率还没有确定,但绝不可能是24%。
6月18日,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邀请国家税务总局官员和跨国公司,讨论中国即将开始的税制改革对在华投资的跨国公司将产生怎样的影响。30家位列《财富》500强的跨国公司及其他近150家跨国公司,均对税制改革给予高度关注。 据安永中国业务执行合伙人沈钰文介绍,目前内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是33%,外资企业是15%~24%,“我们最近了解到,税率并轨后,企业所得税税率最终将落在25%~28%之间。” “并轨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可能是24%加33%除以2。”安永合伙人傅子刚用一个公式表达了自己的猜测。他认为,除了香港地区,和发展中国家相比,这个税率“稍微偏低,对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这个税率应该能够接受”。 《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起草完毕后,曾征求了在中国的投资跨国公司及相关咨询机构的意见。 财政部一位官员说,2002年全国企业所得税实际平均税率在26%左右,但“三资企业”实际税负仅为13%。内外资企业税率并轨后,内资企业税负会下降,“三资企业”税负会上升;但因内资企业所交所得税绝对额远高于外资企业,所以,中国企业总体上所得税税负会有所下降。 但傅子刚认为,税率并轨后,外资企业所得税税负不一定会提高。因为企业税负高低不能只看税率,还要看税基的变化。并轨后按行业区分的税收优惠仍将存在,调整税基后,外资企业的整体税负仍可能维持在较低水平。况且,吸引外资是中国政府一项长期工作。 沈钰文表示,所得税税率并轨后,对外商投资来说,税率并不是都提高了,而是“有受害者,也有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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