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调查:交行锦州分行与市法院联手造假始末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 10:26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贺可 北京报道 这个故事在2004年6月23日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所做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只用了300字—— 2000年至2002年,交通银行锦州分行与锦州市中级法院、古塔区和凌河区法院联手
但这300字的“梗概”,已经清清楚楚地交代了“银行”、“法院”、“联手作假”这样的关键词。 故事是这样发生的—— 银、法联手造假 2003年8月31日,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接到交通银行锦州分行(以下简称“锦州交行”)两名员工的实名举报,他们举报该行伪造法律文书,编造虚假核销手续。 接到举报的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在2003年9月开始进驻锦州交行调查此事。 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呆账的诉讼类核销,一般要经历追偿、诉讼、审核、核销四个环节。也就是说,银行没有追偿的贷款不得作为呆账核销。诉讼是银行行使追偿债务的重要救济手段,法院下达的企业已无资产可执行的终结执行裁定书,是该笔贷款已成呆账的重要证据之一。同时,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贷款企业已彻底“死亡”,完全没有偿债能力,才可认定为呆账。 但是,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出现在锦州交行的呆账核销中。锦州金属材料总公司是被核呆的企业之一,该企业从锦州交行贷款920万元,利息412.45万元,本息合计1332.45万元。但公司的一位人士表示,他们从未接到过法院诉讼通知书。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东风汽车公司锦州销售技术服务中心。 被核呆的企业根本不清楚自己已被锦州交行起诉和当地法院判决、裁定的事情,而锦州交行核呆档案中却留存着以其作为被告的判决书和裁定书。把“活魂灵”变成“死魂灵”的魔术表演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进行。 魔术的秘笈就藏在锦州交行风险处核呆办公室,据知情人士透露,这间里外套间的办公室还有一间“密室”。在这间“密室”里, 有800多份盖有法院公章的假法律文书、手写的文书草稿及其他大量的作假材料。 据记者了解,在伪造的法律文书形成过程中,法院既不通知被告,也不开庭,更不对被告履行执行程序,而是直接向锦州交行提供批量假案号,由该行风险处起草本应由法院办理的法律文书,再送到法院盖章。 正是通过这些作假的材料,享有社会最高信任的银行与同样享有社会最高信任的法院相互结合了。但是,他们结合之后产生出的不是更高程度的社会信用,而是联手造假——伪造法律文书骗取核销。 根据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的审计调查发现,从2000年到2002年,锦州交行在核销呆账过程中与锦州市中级法院、古塔区和凌河区法院联手作假的方式有:一是对因管理不善造成诉讼时效丧失的贷款,撤出信贷档案中有关诉讼时效丧失的调查报告,为伪造法律文书铺平道路;二是将还有抵押、保证的贷款改为信用贷款;三是隐瞒正常经营或尚有资产、有抵贷物的企业真相,通过与法院串通,伪造民事裁定书声称已无资产可执行,终结执行以骗取核销。 行刺事件 就在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的调查日趋明朗之时,2003年11月11日,锦州交行鲍姓员工(两位举报人之一)在自家门前被5人行刺,身中5刀。 十天后,公安机关破案,案情系锦州交行员工张某重金雇佣有犯罪前科人员,对鲍某进行报复。据知情人士透露,5名犯罪嫌疑人除一人在逃外,其余4人已被刑事拘留。 行刺案的发生,让有关部门对锦州交行的银法联手造假案件更为重视,由辽宁省纪委牵头,成立了由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小组,于2003年12月29日进驻锦州市进一步调查此案。 最后的审计调查结果是:2000年至2002年锦州交行向交通银行总行申报核销户数328户,金额6.3亿元,其中编造假案号346个,涉及贷款企业285户,金额5.32亿元。截止到2003年末,交通银行总行已批复该行核销户数212户,金额2.72亿元,其中175户,金额2.18亿元是依据锦州交行上报的假法律文书批准核销的。 与此同时,经过审计组对已批准核销的175户企业审计调查核实发现:有53户企业仍通过了2003年的工商年检;有13户企业虽然已经被工商吊销或注销,但在锦州交行申请核销呆账时仍在工商局注册登记,有的还被评为信誉A级;有6户企业在经营;有33户企业有资产;有5户企业有抵贷物;有2户企业属于借改制之机逃废银行债务。也就是说,至少有46户企业不符合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及交通银行总行《交通银行资产损失核销实施办法》的规定,涉及金额达1.42亿元。 知情人士还向记者透露,锦州交行有241万元“小金库”,来源大多为贷款企业抵债物变现收益。 目前,锦州交行风险处处长赵某在审计调查期间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当地检察院批铺;辽宁省纪委也先后对涉案的7人实行了双规。 内控机制严重失效 锦州交行事件的背后昭示的仍然是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和经营机制方面的缺陷。 实际上,自2000年审计署改变对金融机构的审计方式后,金融行业尤其是银行业的问题开始更多地被人们看到。 2000年,审计署组织了对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及其9个省级分行、97个地市级分行、526个县级支行1999年度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情况的审计,发现各类涉嫌犯罪线索33起,涉案总金额达143.8亿元。 2001年,审计署对中国银行总行、七个省级分行以及150多个分支机构200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发现大案要案线索22起,涉案金额27亿元人民币,涉案人员35人。 2002年,审计署对中国建设银行20个一级分行和直属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其2000多个分支机构进行审计,查出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51件,涉案人员74人,涉案金额22.74亿元。 2003年,审计工商银行总行及21个分行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发现各类案件线索30起,涉案金额69亿元。 “这些问题一方面证明了审计署的工作成效,一方面也说明了我们银行内部的风险控制薄弱,内部控制没有发生作用。”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人士说。 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应该是整个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而这恰恰正在成为中国金融机构最薄弱的环节。 摩根大通银行国际总裁安浩德先生两周前也在北京表示:“中国银行改革的重点是公司治理机制、风险管理、内务程序控制、资本充足率以及激励机制方面,”他说,“这些方面都急需改革,而这种改革最重要的是使我们最终能够形成真正有效率的,按市场原则进行分配信贷的制度,这样才是现代银行发展最基础的,也是最重要的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