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报告指现有农村金融体系不适应实际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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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 08:2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四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金融支农问题的调研结果表明: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从整体上已经不适应农村信贷的特点和农民的金融需求,不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今天继续举行,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今天向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金融支农问题调研组关于金融支农问题的调研报告》。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围绕“三农”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的部署,今年五月上旬,由成思危副委员长任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金融支农问题调研组在北京召开了政府部门和专家参加的座谈会,随后分三组赴湖南、江西、安徽、广西、吉林、辽宁开展了调研。 傅志寰说,近年来,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普遍加大了金融支农力度,农业信贷投入呈逐年增加趋势,农民贷款难得到一定程度缓解。但他同时指出,农户信贷有自身的特点,使农村金融的交易成本和信贷风险都很高。 傅志寰表示,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从整体上,已经不适应当前农村信贷的特点和农民的需求,不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金融支持力度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调研报告显示,目前国有银行处于防范风险和提高经济效益的考虑,已经大规模撤离农村,贷款权纷纷上收,留在县和县以下的分支机构主要以吸收存款为主,从农村吸收的资金更多地投向回报率高的产业和地区。 报告同时显示,农村信用社要发挥金融支农“主力军”的作用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各地信用社普遍面临历史包袱沉重、吸收存款困难等严重问题,多数地方的信用社不良贷款比率较高,相当比例的信用社已经资不抵债。 作为中国唯一的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太窄,没有起到应有的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由于农户和农村企业贷款抵押难、担保难、分散风险的机制不健全。土地承包权抵押存在很大难度,农民缺乏其他的抵押品,没有专门的担保基金或机构为农户提供担保。 此外,由于农业保险萎缩,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就有大批农民和农村企业遭受损失,无力还贷,影响了金融机构开展农业贷款的积极性。 傅志寰建议,国务院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加大政策和法律引导,发挥商业金融的支农作用,同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农户小额信贷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规避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