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披露国家电力公司三大问题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 11:43 南方日报 | |||||||||
北京消息 中国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昨天披露,原国家电力公司领导班子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昨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继续举行。受国务院委托,李金华向会议报告去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李金华表示,受中共中央组织部委托,审计署对原国家电力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该公司总资产的七成进行了审计,发现了三方面主要问题。 在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方面,审计署抽查该公司投资、借款、担保、大额采购和重大股权变动项目6818个,有损失或潜在损失的项目631个,金额78.4亿元,其中因个别领导人违反决策程序或擅自决策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32.8亿元,占42% 这些损失主要是以前年度下属公司造成的。如1994年至1996年,北京供电公司总经理赵某在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为北京威克瑞公司提供担保,本息合计11.2亿元。由于威克瑞公司濒临破产,经法院判决,北京供电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造成损失4.57亿元。 另外,经审计发现,原国家电力公司损益不实比较严重。该公司2002年决算报表反映当年利润总额为215亿元,经审计确认应为247亿元。1998年至2004年,累计少计利润78亿元。损益不实的原因,主要是少计收入、收益和多列成本。 第三,经审计发现,该公司国有资产流失45亿元,其中,因违规处置资产、通过关联交易让利,造成国有资产向三产企业流失29.7亿元;因违规对外投资、借款、担保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造成损失15.3亿元。 除上述三方面主要问题外,李金华说,这次审计还查出原国家电力公司涉嫌个人经济犯罪案件线索12起,涉案金额10亿元。如原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副部级)林某在任华中电力管理局局长、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期间,以权谋私,其女儿、女婿等在承包电力工程、向电力单位供货中暗箱操作,弄虚作假,非法牟利8300万元。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林某等35人已被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