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本事件”谁是主谋? 市场未热地方政府先热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 09:37 南方周末 | ||||||||||
□张曙光 “铁本”已经叫停,其结论是:地方政府越权审批,铁本公司违规违法操作,有关责任人正在进行查处。但其彰显出来的问题值得进一步探究。 首先,如何到位地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我认为,所谓宏观调控,就是政府运用财政
也许有人说,关闭铁本公司是针对它的违规违法行为。不错,铁本上马是有违规违法行为。那么,我们就要进一步分析,这种违规违法行为是怎么发生的?谁是主谋,谁是祸首?铁本应当承担多大的罪责? 在今年第一季度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中,我们曾经明确指出,目前的经济过热是政府过热,而不是市场过热,甚至是市场未热,政府先热。“铁本事件”就是地方政府过热的一个典型案例。 据媒体报导,铁本公司违规违法有两大事实,一是化整为零,分散报批。即采取欺骗手段,把投资100多亿元、占地9000亩(实际占地6500多亩)、建设规模840万吨的大钢铁项目分为七个小项目,分散上报审批。但是,为什么搞成840万吨,为什么分成七个项目,没有人追问。铁本公司最初计划年产200万吨,按相同的比例计算,投资只有23.8亿元,占地也只有2000多亩(实际为1500多亩),从民营企业投资和经营的理念来看,实际数量可能更少。这样,也许就用不着化整为零,分散报批了。现在建设规模搞成840万吨,虽然不能说完全是、但至少主要是地方政府搞出来的。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在改革开放初期,苏南的三个城市苏州、无锡、常州,基本上处在同一发展水平,差异并不明显,无锡强一点,苏州和常州不相上下,但是,经过20年的竞争和发展,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苏州大大超过无锡,无锡又把常州远远地抛在了后边。在这种情况下,出于政绩考虑,常州政府和官员自然憋着一口气。在现行体制下,缩小差距的最便当的办法是上大的建设项目,只要一个大项目上去了,一切就都有了。铁本的规模从200万吨加到400万吨,再翻番到840万吨,就是在地方政府和官员的一再鼓动、劝说、利诱、甚至施压和请求下,一步一步膨胀起来的。另外,现行管理条例虽有投资规模报批的限制,却没有禁止报批以后再合在一起的规定。 二是违法圈地,侵犯农民权益。这个问题也是存在的。这里有一个程序问题。农户的耕地要变成非农业用地,先要经过政府的征用,从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才能用于工商业目的。没有政府的行动,铁本公司本事再大,一寸土地也拿不到手。如果没有上边官员的首肯和指示,乡镇干部岂敢胆大包天,越权批了那么多土地。至于铁本公司没有给足征地折迁补偿费,致使2000多户农民至今仍然无处安身,这也许有一部分事实。不过有一点需要指出,铁本公司按什么标准补偿?农户真正拿到了多少?这些决定是谁拍板的(肯定不是铁本公司定的)? 其次,如何运用行政手段进行干预? 政府运用行政手段进行干预是必要的,在目前情况下更是如此。关键在于行政手段应当针对谁,以及如何实施。对于像“铁本事件”之类的事情,行政手段只能用于问责官员和企业的违法行为。 对于铁本公司不一定急急忙忙令其关闭,而是让其存在,然后把各种该由企业负担的投资成本都算进去。比如,专用码头本应由企业投资兴建,地方政府为其代劳,自然扭曲了企业的投资成本;低价批地同样不合理,也应按正常标准收取土地出让金和折迁补偿费;偷逃的税款也应照章收缴;至于违规违法,也应按规定进行罚款。这一切加在一起,如果企业认为仍能盈利,可以让其继续经营或者缩小投资规模继续建设,如果损失太大,无法进一步投资建设,可以提起破产申请,进入破产程序。与此同时,这里计算出来的低估成本和缩小规模造成的损失(包括土地不能复垦等),就是官员决策失误的代价,应按此对有关责任官员做出相应的处罚,使之承担决策失误的经济责任。这样做,既不存在侵权问题,又达到了行政干预的目的,同时也真正建立起对官员的问责制度。 再次,如何在宏观政策紧缩的同时推进政府改革。 “铁本”的上马,是地方政府、企业和银行三家共同行动的结果,在这个三角关系中,地方政府处于主导地位。而在实行紧缩中,各部门又是各搞一套,借机扩大自己的权力和维护本部门的利益。因此,我们的现状是,一方面,政府掌控着巨大的经济和投资权力,另一方面,政府的管理能力和行政能力又有待提高。如果不改变这种状态,我们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因此,笔者赞同这样的观点,即政府改革是进一步改革的中心。 因此,政府改革的关键在于限制政府和官员权力,特别是经济和投资权力,而最主要的办法和措施是,明确规定政府和官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建立政府官员的行为规则,并对官员的行为实施公开的舆论监督和司法监督,同时实行真正严格的问责制度。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