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审议企业破产法 职工劳动债权成关注焦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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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 07:51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6月23日电 (记者 崔丽) 今天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首次提请审议的《企业破产法(草案)》进行分组审议。加强对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成为委员们关注的焦点话题。 郑功成委员对草案中提出劳动债权这一新的概念表示了特别关注和肯定。郑功成说,经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总会有一些企业走向死亡。但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中,出现很
这一话题引起许多委员的共鸣。有委员说,目前企业假破产、真逃债现象屡见不鲜,有的企业把资金转移,再去组建企业,结果是做富了老婆、孩子的企业,做垮了国有企业。 杨长槐委员说:“破产法草案对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的立法思想非常明确,但我很担心草案中规定对职工清偿的财产能不能拿到他们手中,能不能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他说,立法应对这方面加以具体、明确的规定。 郑功成委员指出,劳动债权即劳动者对破产企业享有的权利,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等。他同时认为,草案对劳动者权益的维护还没有到位,“应把劳动债权放在更加突出、更加优先的位置上,以利于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刘振伟委员建议,应建立欺诈性破产惩戒机制,明确对企业破产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对假破产真逃债行为进行严格的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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