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局称保险资金投资海外正在制定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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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 16:5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23日电 (记者 毛晓梅)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马德伦23日透露,目前国务院已原则批准保险资金投资海外市场,外汇局正在和保监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研究推出保险公司外汇资金买卖、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政策。 这意味着,现有近80亿美元保险外汇资金不久可望投资海外市场。
在此间举办的“走向国际资本市场的中国保险业”论坛上,马德伦介绍,当前,我国保险外汇资金除少量同业拆借和购买境内外币债券外,主要是存放在境内商业银行,没有其他投资渠道,其收益率随境内外币存款利率的走低也不断降低。据外汇局最近对国内50家保险经营机构的一项调查显示,截至去年底,这50家机构全部外汇资金中,活期存款余额占29.8%,定期存款占70.1%,只有个别机构仍持有早期购买的境外外币债券。 从国际上看,外国保险公司管理着全球40%的投资资产,其资金运用率为90%以上。为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国外保险公司的资产配置在产品和地域方面都是多元化的。在地域上,国外保险公司总是将相当一部分资产配置在海外市场,以防范本国经济的系统性风险,在全球取得一个相对较好的收益。“因此,支持国内保险资金境外运作具有一系列重大意义,”马德伦说,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海外除对行业自身发展有利外,还将提高整个金融业的国际形象;拓宽资金流出的渠道,有助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等。 马德伦认为,在我国,保险公司资金境外运用还面临以下诸多困难,既有体制、政策上的原因,也有保险公司自身的原因:一是国际市场已经相当成熟,拥有各种各样的金融产品和工具,但我们对它们的了解还很少;二是专业性、技术性投资管理人才匮乏,直接影响到保险投资决策的质量;三是保险公司自身制度的完备和资金管理的专业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人民币资本项目只是部分可兑换,保险公司无法自由进行境内外投资头寸的管理和转换,从而也会影响其投资摆布与收益。 他介绍,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划分的43个资本交易项目,目前我国有近一半的交易项目已基本不受限制或有较少限制,包括居民在境外购买、出售或发行货币市场工具、居民向非居民提供商业信贷、金融信贷、担保、保证和备用融资便利等;有约四成交易项目受较多限制,如居民在境外购买、出售或发行资本市场工具、衍生工具等;严格管制的项目仅有一成多。而国外保险机构通常可以从事的海外证券投资业务,在我国正是对境内机构限制较多的资本交易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