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封锁“合法化”割裂市场 七部委联手攻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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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 16:00 经济参考报 | ||||||||||
“当前,地区封锁已成为制约全国统一市场形成最主要的障碍。不少地方通过立法或制定规范性文件、标准等方式,设置行政和技术壁垒,为地方保护行为提供依据,使封锁行为合法化。”在近日于北京举行的全国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会上,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作出了上述表示。 根据商务部对22个省、市、自治区的调研,有20个省市均有产品或服务遭受地区封
商务部的调查表明,不同领域和地区受地区封锁影响程度也不同。从行业来看,利税高的行业易遭受封锁。有9个省市反映酒类、6个省市反映汽车和卷烟、5个省市反映肉及肉制品受到地区封锁。药品、化工产品、建材也比较严重。从地区来看,欠发达地区保护更加严重。有17个省市反映本地产品在欠发达地区遭受多种形式的地方保护高于经济发达地区。从企业来看,大型企业遭遇的地区封锁多于中小企业。如占有我国肉制品市场42%份额的双汇集团,今年4月在某个省会城市开设冷鲜肉专卖店,该市有关部门以双汇集团违反了本市肉品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为由,查封了双汇冷鲜肉供应仓库,要求双汇立即停止销售。再如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反映该企业的产品在28个城市受到不同程度的市场准入限制或歧视。从环节上看,流通领域受到的地区封锁更为严重。特别是连锁经营的企业在异地开设分店,往往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抵制。美国沃尔玛公司两年前拟在某商业中心城市开设分店,由于所得税不能在当地交纳,至今也未能进入。 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地区封锁的内容和形式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商务部调查表明,一是保护内容发生变化。上世纪90年代以前,地方保护主要是限制本地资源流出,比如烟叶大战、羊毛大战、蚕茧大战等。现在由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已逐步从以往的限制本地资源流出,演化为限制外地产品和企业进入。如某些地方规定只能销售本地生产的肉及肉制品、白酒、啤酒,财政拨款单位只能购买本地生产的汽车。二是保护手段更加隐蔽。过去搞地方搞封锁往往是采取“硬”的手段,全面或部分禁止产品和要素流入流出,现在发展到了更多地以“软”的形式设障。在调查中有20个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反映,近两三年本地某些产品进入外地时,遇到封锁保护最普遍的形式就是多头检验、重复检验;当地工商、质监、食品卫生等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时对外地企业和产品超严执法,百般刁难,阻挠外地产品正常经营,而对本地企业和产品则偏袒护短。在工程招标和采购招标中,存有暗箱操作,保护本地投标企业,排斥外地企业的现象。三是使地方保护行为合法化。一种情况是一些地方采用地方立法的方式,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另一种情况是制定有利于本地企业、妨碍外地企业和产品的技术标准、认证制度、卫生检验检疫制度,并在检验程序和过程中对外地产品和企业进行刁难。四是保护范围不断扩大,由过去保护产品市场扩大到保护要素市场。如限制外地劳动力进入本地市场就业;在企业重组中限制外来企业收购和参股本地企业。 黄海说,地区封锁严重限制了竞争,保护了落后,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大量浪费。打破地区封锁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必须坚持深化改革与加强法制并举,实行标本兼治。他透露,根据国务院要求,商务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监察部、财政部、交通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7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地年内完成有关地方保护各项规定的清理工作,对不符合建设全国统一市场要求的要修改和废止。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要对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商务、财政、交通、国税、地税、质检等部门制定的属于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对本地产品和服务予以特殊保护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的重点是:直接限制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限制本地产品和服务进入外地市场的;专门针对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收取费用的;专门针对外地产品而且阻碍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的技术、检验、认证措施;对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设定许可或审批的;指定经营、购买、使用本地产品的。 作 者:王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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