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财政部等七部门吹响打破地区封锁号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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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 08:4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二日电 (记者 翁阳) 记者从今天于此间举行的全国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为纠正地方设置行政壁垒、分割市场、妨碍公平竞争之做法,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监察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出了《关于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通知》。 据了解,地区封锁已成为当前制约全国统一市场形成的最主要障碍。地区封锁严重
为消除地方保护壁垒,《通知》要求各地要对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商务、财政、交通、国税、地税、质检等部门制定的属于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对本地产品和服务予以特殊保护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进行清理。 《通知》指出的清理重点是:直接限制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限制本地产品和服务进入外地市场的;专门针对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收取费用的;专门针对外地产品而且阻碍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的技术、检验、认证措施;对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设定许可或审批的;指定经营、购买、使用本地产品的。 《通知》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商务、法制、监察等部门要成立清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本地区清理工作,督促检查地(市)、县(市)及省级各有关部门的清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地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成立联合督查组,对清理工作进行督查。清理工作计划明年元月底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