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条件成熟 广州农民有望年内不交农业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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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 18:01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广州市有望在年内取消农业税,市财政将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资金,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受益农民达200万! 昨日,广州市政协、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举行专门的提案办理座谈会,就《关于广州市全面取消农业税的建议》等提案中关于全面取消农业税等问题进行汇报、讨论。
【焦点】 征收农业税不公平 陈绍康等多位政协委员在提案中提出,从今年起,中国农业税征收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5年内取消农业税。有关专家认为,广东省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在一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委员们认为,广州完全有理由争取率先在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 陈绍康等委员认为,实现城乡统一税制,取消农业税势在必行。税费改革后,广州采取的税率是6%(以前是15.5%),计税的依据是常年产量。 也就是说,只要农民承包了土地,不管是否经营,是否取得经营收入,不管收入多少,都得交税。如果将农民作为个人所得税征收对象衡量,农民人均收入离每月1600元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还很遥远,如2003年广州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6130元,平均每月只有567元,而非农民人均收入1600元才起征个人所得税。城市居民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先要把起征点以下的收入扣除,而农民交农业税无论实际产量和成本消耗多大,都必须按定额交纳,使得农业税几乎变成了“地税”。这就产生了农民与非农民在赋税上出现严重的不公平,带有明显的歧视性。 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委员们指出,近几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远远低于国民经济和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水平。去年,广州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仅为5%,相当于全市国民经济增长幅度的三分之一。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1997年,广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45元,而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546元,城乡人均收入比为1.88:1;2003年,这个比例拉大至2.40:1。再加上一些搭车收费、或明或暗的不合理收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拉大。如果把教育、医疗、养老保障、失业保险、最低生活救济等计算进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则更大。 农民和农业为工业化提供了资金积累,随着工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继续向农民征收农业税是不合理的,针对农民的农业税应该停征。 取消条件已成熟 委员们认为,国际上不少国家达到人均GDP800美元就开始“返哺”农业,广州人均GDP已远远超过了这个界限,应该说已具备了“返哺”条件。 同时,广州财政对农业赋税的依赖性已越来越小。2003年,广州市财政收入是274.77亿元,以目前每年征得的5700万元实际农业税收计,它仅占财政收入的0.21%,份额相当少;如果把征收成本计进去,所征得的税额更是寥寥无几。可以说,取消农业税对整个广州市的财政收入影响非常有限。 【答复】 年内制订方案报批 市财政局明确表示,今年将制订全面取消农业税的改革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执行,让全市200多万农民实实在在地从“零赋税”中受益。目前,该局正抓紧做好取消农业税后财政转移支付的测算,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以确保基层政权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正常经费需要。 农民人均负担降至22元 市财政局介绍,从2000年起,广州已加快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至今,广州市农民总体减负近80%,农村税费总额从税改前的2.7821亿元下降到现在的5689万元,农民人均负担从108元下降到22元,亩均负担从116元下降到28元,并核减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41万亩。同时加大了转移支付力度。2003年,各级财政转移支付到镇、村的资金达9149万元。 1999年至2003年,广州市财政共投入资金近5亿元,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示范基地建设;去年和今年,市本级财政又分别安排资金5000万元和1亿元,加快中心镇建设步伐,这些都为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 【纵深】 农业税免了,其它负担能否再减? 据介绍,目前种苗、化肥、农药和其它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高居不下,而且每年都在上扬;农产品除最近的大米稍升价外,十多年都在下滑,农民生产粮食基本没有利润。取消农业税,确实为农民减了负担,但不等于农民自此没有负担。 考虑减少农资进口关税 广州市政协委员侯鹿在提案中陈述,除了取消农业税,广州还应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技术扶贫力度,真正解决农村脱贫问题。政协委员梁伟文也在提案中表示,进口化肥和农药比国产效果好,价格方面如果除去关税,也与国产药基本持平。政府可考虑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口配额,减低其进口关税。 梁伟文等委员还提出,广州应尽量减少农业生产资料的经营环节,建议以镇为单位,设供应站,实行限价、限利润,使农民直接享受价格的实惠。 创新财政补贴政策,设立学历帮扶班 除尽快取消农业税外,广州市财政局也表示,广州还将实行一系列倾斜政策,进一步激发农民的积极性。 创新财政补贴政策。为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2004年,广州市财政将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同时,推行种粮奖励制度,每年安排一定经费,对全年水稻播种面积30亩(双造计)以上的农户进行奖励。 此外,市财政计划加大对农民技能培训方面的资金投入,“青年农民科学技术知识技能培训工程”,计划每年培训1万人;设立教育扶贫中技班,帮助贫困家庭子女提高就业技能。 本报记者 詹雨鑫 通讯员 曾跃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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