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和重整制度双双引入我国企业破产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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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 08:0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21日电 (记者沈路涛、张旭东、邹声文) 2003年,在香港上市的欧亚农业公司被香港高等法院宣布临时清盘,并任命国际上知名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担任这家公司的临时清盘人,德勤方面可以根据法院赋予的权力,管理欧亚农业公司的资产,并在适当的情况下,制订和执行重组方案,这一度成为上市公司破产清盘的典型案例。 作为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管理人制度和企业重整制度这次也被正式引入这部企业破
而引入重整制度的目的在于,可使面临困境但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避免破产清算,恢复生机。不过,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贾志杰21日就企业破产法草案作说明时表示,考虑到重整历时较长,程序比较复杂,如适用于所有企业类型,社会成本过高,实践中容易被滥用,损害债权人利益,故草案确定重整仅适用于企业法人。(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