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从7月1日起实行“夏季电价”缓解缺电矛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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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 21:58 新华网 徐运 | ||||||||||
新华网上海6月15日电 (徐运) 为缓解季节性、时段性缺电矛盾,上海将从7月1日起实行为期3个月的“夏季电价”,通过价格杠杆引导用户避开高峰、节约用电。 记者从上海物价部门了解到,实行“夏季电价”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拉大峰谷价差,从现行的3.6比1扩大到4.5比1。届时,除居民生活和农副业动力生产用电外,执行单一制分时电价用户的用电价格,高峰时段每千瓦时将提高0.03元,低谷时段每千瓦时将降低0.04
同时,上海还将试行避峰补偿电价政策。凡是与电力部门签订避峰让电协议、实施负荷监控的用户,将按照一定标准获得避峰补偿电价。如,隔日通知避峰的,每千瓦时每小时补偿0.3元;当日通知避峰的,每千瓦时每小时补偿0.8元;随时可中断用电避峰的,每千瓦时每小时补偿2元。 近日,上海还对电价水平作出相应调整。全市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025元,居民生活和农业排灌、农副动力用电价格不作调整。据悉,调价收入将主要用于解决上海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还本付息、煤炭价格上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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