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机构联盟拉开辽宁反洗钱大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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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 19:17 华商晨报 | |||||||||
本报记者 龚文武 新闻提示 目前,中国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去的黑钱至少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反洗钱已刻不容缓。
2004年6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公安厅、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反洗钱合作规定》正式签定。辽宁商业银行、省公安部门、省外汇管理局及相关各方均将参与到这一场反洗钱的统一行动当中。 一场全方位的反洗钱行动已徐徐拉开大幕。 2004年6月1日,对辽宁反洗钱工作来说,将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天。这个标志性的事件是,《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省公安厅、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反洗钱合作规定》签字仪式在辽宁友谊宾馆悄然举行。 据一位参加仪式的银行官员事后表示,就银行业反洗钱工作来讲,这种规格的会议还是第一次。 三机构联盟 《合作规定》共有10方面内容,其中要求合作各方将相互移送和查处金融领域涉嫌洗钱的违法犯罪案件及线索,共同研究打击辽宁省内金融领域洗钱犯罪的对策。 银行无疑是此次联盟的主角,为配合该规定,6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作出专项部署,提出到8月底前,将对全省商业银行进行反洗钱工作专项检查。本次检查的对象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内容涉及包括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内控制度建设、大额可疑交易报告等在内的8个方面。而由该行下发的《2004年支付结算及反洗钱工作要点》也同时出现在下属各行主管经理或行长的办公桌上。 6月14日该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相关人员已经配备完毕,但是因为此项工作才刚刚开始,具体细节因涉及保密不便透露。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也开始了积极准备。“管理局将把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逐步纳入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体系。”该局外汇检查处官员表示。 另外根据《合作规定》要求,辽宁金融管理部门将与公安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组建反洗钱组织机构,抓好反洗钱规章制度建设。 “反洗钱的工作是防范重于打击,合作后金融机构对涉嫌经济犯罪的大额或可疑交易,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告。”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的官员表示。 从6月1日起,辽宁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都将参与到反洗钱行动当中来。 至此,辽宁反洗钱大幕已被徐徐拉开。 洗钱手段“狡兔三窟” 据权威分析表明,最近三年中国资本外逃达530亿美元。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去的黑钱至少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 在各种洗钱手段和渠道中,银行首当其冲。 “现在很多企业客户与银行关系密切,在银行开户后,长时间没有资金往来,但忽然在某一时刻就会有大笔资金进入,同时又在随后的几天一次性或分几次取出,这种现象不排除洗钱的可能。”某银行结算处有关人员表示。 “为提高利润,银行有时被动地扮演了不光彩的‘洗衣机’角色。”有关专家指出。 同时,中国内地一些不法分子的洗钱渠道已经开始转向保险行业,一种把公款转为私款的“福利保单”在保险业内已经不是秘密。 “其实保单不过是一个道具,真实目的是冲着退保金来的。”有关专家一语道破天机,“一些企业以职工的名义购买商业补充保险,采取的形式一般为‘长险短做’,购买时以单位的名义,退保取钱时则将退回的大笔保费归到某些个人名下,并逃避了国家税收。在这里,保险转化成少数人洗钱的工具。” 洗钱的另一个渠道是证券,据业内人士介绍,利用证券公司营业部洗钱的方式通常是,客户拿着大额支票来营业部开户,买卖股票后将本金和盈利全部提走,如果是挪用企业的资金炒股,通常获利后会将盈利部分以现金方式提走。 仍有软肋 记者先后致电多家银行,准备就开始的反洗钱工作进行采访,但几家银行均表示不愿就这个问题受访。一位银行工作人员私下对记者说,就这个问题采访,哪个银行都不会多说,它牵扯到以后的存款额。 6月14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博士通过电话接受记者采访时对银行的这种心态表示理解。他坦言,建立反洗钱体系必然增加商业银行的成本投入,不但不直接创造利润,甚至可能减少存款。这对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银行来说确实是矛盾的。 事实上,目前多家银行的反洗钱工作也还基本处于手工采集阶段,对大额和可疑的交易报告都要人工处理和上报。“对于中小股份制银行来说,他们的反洗钱工作更是流于形式,很多银行为了争取客户,对账户的监管上有很多漏洞。”一位反洗钱工作的资深人士说。 “要从根源上打击洗钱犯罪,还应尽快出台《反洗钱法》,因为现在《刑法》中的洗钱罪名,由于对它的上游犯罪的定义比较窄,所以并没有将所有洗钱犯罪行为都涵盖进去。”辽宁省公安厅官员表示。 官员说,现在的洗钱犯罪没有把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的非法所得纳入洗钱范围,因此,对这种洗钱行为无法将其绳之以法。而从司法实践来看,这部分由腐败而生的非法所得向海外“转移赃款”行为,不在少数。 事实上,在采访中辽宁相关的多个部门普遍认为,目前反洗钱工作还刚刚开始,经验必然欠缺,但不论怎样,毕竟一场轰轰烈烈的行动已经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