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迟半年的东北增值税改革试点7月1日开始实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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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3日 13:06 辽沈晚报 | ||||||||||
来自全国人大、财政部、国税总局的消息证实,推迟了半年的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试点,将于7月1日开始实行。 2003年底,根据国务院安排,在东北确定8个行业实施财政部、国税总局制订的试点计划,将增量机器设备的进项税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试点原订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
增值税转型试点之所以推迟半年,主要因为过热的宏观经济环境。据全国人大专家解释,“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的增值税,客观上有刺激投资的作用”。除了投资过热已受到抑制,财政收入大幅增加也是改革终于启动的关键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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