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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企负责人考核办法出台 年薪与业绩挂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2日 09:30 北京晨报

  昨天,北京市国资委公布了国企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两个暂行办法。北汽控股、首钢集团等20家企业与市国资委签订责任书,成为本市首批试行新的考核办法的国有企业。

  昨天上午,市国资委公布了《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考核对象为企业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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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人、部分企业的专职党委书记和总经理。根据规定,企业的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和主营业务收入为主要效益考核指标。企业负责人年薪由绩效年薪和基薪构成,基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的6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其余40%作为风险抵押实行延期兑现。据介绍,新规定执行后,老总们基薪一般为原收入的三分之一,而经营情况好的企业负责人获得的绩效年薪最高为基薪的3倍。

  正式签约后,市国资委将对签约企业进行动态监控,考核期内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要向市国资委报告。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事件,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酌情扣发其绩效年薪或延期兑现绩效年薪。(记者 朱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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