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企负责人考核办法出台 年薪与业绩挂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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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2日 09:30 北京晨报 | ||||||||||
昨天,北京市国资委公布了国企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两个暂行办法。北汽控股、首钢集团等20家企业与市国资委签订责任书,成为本市首批试行新的考核办法的国有企业。 昨天上午,市国资委公布了《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考核对象为企业法定代
正式签约后,市国资委将对签约企业进行动态监控,考核期内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要向市国资委报告。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事件,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酌情扣发其绩效年薪或延期兑现绩效年薪。(记者 朱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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